郑州购房补贴政策遇冷

2018-05-09 11:23:07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豫见国际-图片】郑州购房补贴政策遇冷

制图唐鼎

  核心提示|去年11月23日,郑州市政府正式发布“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其中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颇受关注。新政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以及博士的购房补贴分别为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新政一出,立刻引起极大反响。然而5个多月以来,仅有15名大学生申请成功了购房补贴。究其原因,不少人觉得购房补贴设置的条件有些严苛,一些条件大多数毕业生满足不了。于是有些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能否把政策门槛适当放宽些?

  数据

  新政实施5个月仅15人成功申报

  “智汇郑州”是一个多方位的揽才工程,包含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的重金引入、“零门槛”落户、对青年人才发放生活补贴以及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等政策。

  政策从今年1月2日起正式受理申报,凡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在郑州市域内落户并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均可按照落户郑州-参保满3个月-申领生活补贴-购房-申领首次购房补贴的流程申领补贴。截至4月16日,青年人才落户12566人,接近2017年全年落户总和。

  在人才生活补贴方面,截至目前,全市申报超过4408人,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现已发放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三批2962人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超过444.45万元。

  而与这些政策颇受欢迎不同的是,青年人才首次购房政策却受到“冷遇”。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人才服务窗口共受理符合购房补贴条件共15人(市内五区),跟其他政策效果相比,差距非常明显。

  探因

  政策要求略严苛大学生望而却步

  造成购房补贴政策受到冷遇的原因,不少大学生表示,“条件有些严苛”。

  记者了解到,在郑州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中,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申请者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其中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本科生须是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须是在郑州范围内首次购房,此前在郑州市范围内没有购房记录,而且必须是在2017年11月23日之后完成购房网签备案的……

  这让郑州大学即将研究生毕业的璐璐不能理解。她家是新密的,几年前家里以璐璐的名义在新密首付了一套房子,如今却成为其在市区买房的“绊脚石”。因为新密属于郑州行政范围内,因此璐璐算是在郑州已经有房了,不属于首次购房;此外,她也不满足“在2017年11月23日之后购房”条件,即使把这套房卖了也不能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事实上,在几个条件中,本科生所毕业院校需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也卡住了一大批学生。

  “双一流”指的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河南工业大学大四学生小李看来,这直接把他和同学们的希望统统浇灭,“因为河南符合‘双一流’大学的只有郑州大学和河南大学两所高校,这意味着我省其他学校的毕业生都不能享受到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了,难道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就不是‘人才’了?”

  “虽然郑大和河大符合‘双一流’标准,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条件,能同时满足所有条件的毕业生,应该更少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小张称。

  建议

  申领条件能否放宽一些

  作为一名“郑州人才特使”,著名科学家施一公院士曾说过:“河南从来不缺人才。关键是河南如何把人才吸引回来,集聚人才。”

  “虽然现在郑州、洛阳等地,已经出台一批人才政策。但和发达省份、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谷建全建议,郑州应该出台系统的、更有利的人才政策。

  “如果说近半年的时间,符合申领条件的仅仅十几个人的话,那基本可以说这个政策吸引人才成效不明显,略显严苛,建议适当做出调整,加大力度,以利于更多学子留在郑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说。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人才服务窗口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会把青年人才关注度高的问题汇总,一部分给出解析方案,一部分向上级部门汇报,尽最大可能留住人才”。□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孙煊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