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致全省企(事)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2018-06-05 10:04:01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长期以来,广大企业家在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积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污染治理责任,为生态环境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们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是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当前,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大气、水和土壤环境改善成果,相关单位和人员还将受到法律制裁。《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都将构成污染环境罪;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各位企业家朋友,我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真诚希望所有企业家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和河南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我们将竭诚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切实强化执法监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做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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