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车船税 新能源车获大力支持 车市将迎哪些利好

2018-08-08 11:46:42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赵滢溪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节能乘用车和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作出减半或免征车船税的要求。

  根据《通知》,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其中,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通知》,再次表明了国家对新能源车的支持态度。

  进一步降低节能车用车成本 凯迪拉克郑州威佳高新区店总经理 张鹏飞

  该《通知》提出,对1.6升及以下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车船税减半,意在鼓励厂商提升小排量汽车的性能,推出节能高效的小排量车型。而对于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新能源汽车免征收车船税,将进一步降低新能源车用车成本。

  其实,车船税的成本相对较低,减免车船税对部分车主而言意义不大,不过,车船税是国家征收的一类使用环节的税种,此次《通知》内容对汽车产业的推动更多地体现为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

  从市场层面来看,因减免额度并不大,对汽车市场的销量影响也有限,但可以进一步刺激汽车企业加大对节能、新能源技术的扶持力度,拉大新能源车和非新能源车之间的成本差距,引导更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随着《通知》的发布,凯迪拉克目前已有两款车型免征收车船税,而此次国家政策的支持,也将促使厂商重点继续向新能源车倾斜,创新新能源技术,推出更多新能源车型。

  新政有望刺激新能源车消费 江淮河南世纪阳光店总经理 孙晓波

  无论是车船税,还是购置税方面,国家给了新能源车种种利好,有助于鼓励、刺激新能源车的销售。从此次《通知》内容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如今,在新能源车厂家和消费者方面,已经形成厂商享受电池补贴政策、消费者享受购置税和车船税减免的双向补贴,形成以新能源车为趋势的市场导向。

  据了解,今年,全国新能源车销量预计为80万~100万,其中新能源占比在5%左右,与燃油车市场规模相比较,新能源车占有量尚小,但相信在国家各项利好政策推动下,新能源车市场规模将逐渐扩张。

  在这种市场趋势之下,发力新能源车将成为厂商提升竞争力的一大法宝。目前,江淮在新能源架构方面,已经成立了专门新能源车研发、制造、营销部门,并推出多款高续航能力车型,另外,为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江淮已经推出小型车、B级车、SUV细分新能源车车型,深受消费者喜爱。以我们店为例,自三月份引入新能源汽车以来,每月新能源车销量达到50台。

  有助加速新能源车技术导入 广汽丰田郑州高新区店销售经理 李明辉

  近年来,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各项利好政策频繁发布,国家对新能源车的支持力度正在持续增大。此次《通知》让新能源车市场再迎利好,其中,最大受益车型主要是插电式混动新能源车和纯电动新能源车,虽然车船税的金额并不大,但政策的指引意义明显,将使各大厂商更加坚定发展新能源车的决心。

  目前来看,购买新能源车可以免征购置税、车船税,同时还有地方利好,比如新能源车专属牌照可以不限行、不限号,在我看来,后期在充电桩等配套设备方面也有望给予补贴。 此外,随着明年“双积分”政策的全面展开,新能源将逐渐成为车市主流,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现在,广汽丰田品牌也正在积极推出新能源车型,并加大对新能源车的投入,据了解,在2019、2020年,广汽丰田将在中国市场注入更多新能源车型,并引入、导入新能源车制造,丰富新能源车阵容。对于经销商而言,新能源车销量配额也会增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