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进一步规范货车入市 纯电动货车不受限行

2018-10-11 14:30:48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赵滢溪

  河南日报讯:10月10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就进一步规范入市载货汽车发布联合通告,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予以严查和处罚。

  通告所称“入市”,是指进入郑州市东四环以西、南四环以北、西四环以东、北四环以南(以上均含本路)区域内。货运单位及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做到高峰禁行、平峰限行、夜间通行(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车辆除外)。使用纯电动厢式或纯电动封闭式载货汽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可不受有关限行规定的限制。

  按通告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李凤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