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驻马店站启动

2018-11-08 15:23:47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报道(赵永杰 ):11月7日,“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驻马店站正式启动。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蔡新民,驻马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戚存杰,中国搜索副总编赵嘉麟,以及驻马店市直单位工作人员、点赞对象代表出席仪式。启动仪式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孙书杰主持。

【河南在线-文字列表(页面标题:“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宣传活动启动)】【移动端-文字列表】“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驻马店站启动

启动仪式(赵永杰 摄)

  “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由河南省委网信办指导,中国搜索主办,并邀请中央和地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共同参与。活动自2018年4月27日启动以来,在河南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营造出推荐正能量、传播正能量的良好氛围。此次走进驻马店,将重点聚焦驻马店市的感动人物、创新企业、生态旅游、公益慈善、特色品牌,以网络点赞的形式集中展示驻马店市近年来在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为驻马店市的转型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河南在线-文字列表(页面标题:“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宣传活动启动)】【移动端-文字列表】“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大型网络宣传活动驻马店站启动

驻马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戚存杰致辞(赵永杰 摄)

  驻马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戚存杰致辞。戚存杰说,驻马店自古就是交通要冲,有着“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的美称。近年来,驻马店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全国城市竞争力十佳案例城市、中国十大最具投资潜力旅游目的地、中国最具投资竞争力金融服务城市。

  戚存杰说,希望通过这次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展示驻马店发展的良好态势、文明的社会环境、良好的自然生态、优美的山水景观,为提高驻马店的知名度、展示驻马店改革发展的新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点赞活动启动后,中国搜索开设的专题页面也正式上线,政府、企事业单位、广大网友可登陆PC端或者移动端进行点赞,为期15天。根据点赞结果,评审团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各类别的入选名单,并举行揭晓仪式,优秀代表将参加“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河南新气象”评选活动,并向“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2018”组委会推荐优秀案例。

  启动仪式上,中国搜索与驻马店市委网信办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搜索将依托自身强大的大数据分析能力和广泛的传播影响力,为驻马店市的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对外宣传驻马店市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成就。

  最后,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蔡新民,驻马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戚存杰,中国搜索副总编赵嘉麟共同启动“搜索中国正能量 点赞驻马店新气象”网络宣传活动。接下来,中国搜索将联合媒体走进驻马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关王庙豫剧小镇、老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确山县小提琴产业园等地,对精彩案例进行深度采访。

  中国搜索是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七大新闻单位联手打造的国家级搜索引擎和中央新闻网站。在中央网信办的精心指导下,自2015年起,以互联网搜索和大数据集聚分析为依托和特色,已连续三年举办以“搜索中国正能量 年度点赞”为主题的大型网络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