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郑州)首运国际邮件

2018-11-21 08:46:17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要闻-文字列表+摘要】 【移动端-文字列表】中欧班列(郑州)首运国际邮件

  中欧班列(郑州)运邮开行仪式现场

  大河报讯:11月20日,“中欧班列(郑州)运邮开行仪式”在郑州铁路口岸举行。这标志着我省国际邮件陆路运输通道正式打通,助力中部省份国际邮件利用中欧班列渠道直达欧洲实现了常态化运营。

  郑州成为中欧班列第四个运邮试点城市

  早在今年7月13日,中国海关监管司复函中国邮政集团批准郑州作为中欧班列运邮试点城市。郑州成为继重庆、东莞、义乌之后中欧班列的第四个、中部第一个运邮试点城市。

  经河南省政府口岸办、郑州海关、河南省邮政分公司等多方共同推动,通过与新疆阿拉山口口岸、中欧班列(郑州)沿线国家口岸、铁路等相关部门的多次对接,拟制形成了输送、监管、分拨等铁路跨境运邮操作流程和相关方案,确保了运邮班列顺利开行。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作为其典型代表的跨境电商“全球购”热潮日益兴起,发展势头异常迅猛。随着河南自贸区、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建设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客户对铁路国际运邮的需求日渐迫切。

  以往国际邮包单纯通过海运或空运方式存在一些限制和瓶颈问题,海运耗时过长,空运运量小、成本高,且因安全要求对邮包品类限制多。中欧班列运邮具有覆盖范围广、运行数量多、开行时间固定、禁限寄种类少和不受天气限制等特点,兼具时效性与安全性优势,时间将比海运节约20多天,成本仅为空运的五分之一,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近年来,河南充分发挥郑州航空口岸国际航线网络优势,国际邮件进出口量自2013年的220.65万件增至2017年的3452.84万件,连续五年实现翻番增长,邮政已成为支撑我省跨境电商的物流主渠道。2018年1~10月全省邮政国际邮件进出口量达4568.66万件,同比增长74.87%。

  中欧班列(郑州)实现国际运邮常态化后,将有效解决3C产品航空运输难等问题,形成空陆运邮优势互补、相互支撑态势,为我省及周边省份跨境电商等用户提供品质更好、价格更优、时效更稳、渠道更广的国际邮政寄递服务,推动郑州邮政口岸成为全国航空、铁路邮政国际物流“双核枢纽”。

  欧亚国家进境邮件将经郑州分拨全国

  中欧班列(郑州)国际运邮常态化,对于我省提升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优势,打造郑州国际邮件枢纽口岸,形成郑州国际邮路航空、陆运双通道、双枢纽,推进中欧班列(郑州)创新发展、拓展跨境电商“买全球、卖全球”国际物流通道、助力“四区四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标志着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此次“郑欧班列”实现了常态化运邮“进出双向”,可将全国出口欧洲、俄罗斯等国际邮件在郑州集疏,同时随着运邮线路的不断拓展和班次加密开行,届时可将德国、法国、荷兰、波兰等欧亚国家进境邮件经郑州分拨全国,预计年运邮量可达2.5万吨。

  据悉,下一步,省政府口岸办将会同中国邮政河南分公司、郑州海关等部门,研究制定《中国(河南)邮政枢纽口岸建设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郑州邮政口岸综合枢纽基地,拓展节点网络,构建覆盖全球、陆空并进、服务全国的国际邮路通道网络,为中欧班列运邮常态化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实施“邮政口岸+”战略,服务我省优势产业国际化水平,推进我省对外开放发展。(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丁洋涛 张瞧 通讯员 郭艳 李平 文图)

  中欧班列(郑州)国际运邮常态化进程表:

  2015年7月1日,新版《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运输规定正式生效,删除了禁止铁路运输邮包的相关规定。

  2018年7月13日,中国海关监管司复函中国邮政集团批准郑州作为中欧班列运邮试点城市。

  2018年11月20日,“中欧班列(郑州)运邮开行仪式”在郑州铁路口岸举行,河南国际邮件陆路运输通道正式打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