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派送“大礼包” 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发展

2019-05-07 09:56:06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刘征宇

  郑州日报讯:创客们的“福利”来了!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范围内的政府主导建设的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等都可享受“大礼包”。载体认定、运营考核、房租、培育、品牌活动、“郑创汇”大赛、公益活动、引进知名机构等也都能拿补贴。

  本政策所指的创新创业载体包括创新创业综合体,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管理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企业、培养创业领军人才为宗旨的单独创建或联合共建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

  补贴对象与标准是什么?根据要求,对新认定(备案)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市级经费补助。同一主体不重复支持。

  运营考核有补贴。郑州市支持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专业化、高层次运营团队(运营管理机构)。对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团队进行年度公共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考核,经评审认定,给予众创空间优秀运营团队10万元的市级运营经费补贴;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优秀运营团队30万元的市级运营经费补贴;给予创新创业综合体优秀运营团队5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

  房租有补贴。对入驻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的创客或成立三年内的科技型企业,用于支付郑州市创新创业载体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租金,按照不超过30%、每年最高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培育有补贴。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每孵化毕业一家企业奖励2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孵企业或毕业半年内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培育一家奖励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10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品牌活动有补贴。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主(承)办全国、全球性的创新创业活动,经郑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纳入全市创新创业活动计划的,按照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进行补贴。

  “郑创汇”大赛有补贴。支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承办“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承办单位或组织者,给予月赛10万元,总决赛20万元补助;对月赛获奖落地企业按照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总决赛获奖落地企业按照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新创业载体推荐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参加“郑创汇”国际创新创业大赛月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按每家1万元一次性给予奖励。

  公益活动有补贴。对相关单位组织科技政策宣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科技金融投融资对接、融资路演、创新创业培训、展会竞赛等公益性服务活动,报经郑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每场次不超过2万元、每单位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进行补贴。

  引进知名机构有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孵化运营机构来郑建立分支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记者 赵文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