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移动微法院”在山区“开花结果”

2019-08-14 16:54:53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您要立案的话,建议您使用我们灵宝法院新推出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手机微信上就可以立案。”8月12日下午,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被该院推出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吸引。

  来自灵宝市朱阳镇的李某,是朱阳镇某村第3组的组长,也是五亩法庭的“常客”,其所在的村组深处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吸引了许多外地的客商来投资开矿,因此也产生了很多民事纠纷。该村距法庭有上百里地,交通十分不便,为了解决这些纠纷,李某经常要在朱阳和五亩两个乡镇之间来回奔波,每场官司他都要到五亩法庭立案。8月12日下午,李某在法庭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下学会了微信立案后,感慨地说:“这个‘微法院’真是太好了,以后我终于可以不用来回折腾了,太省事了。”

  据悉,灵宝法院五亩法庭所管辖的朱阳镇、五亩乡均位于山区,群众出行十分不便,灵宝法院推出“微法院”这一微信立案小程序后,法庭干警们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宣传,大力推广,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微信进行立案。经过干警们不遗余力的大力推广,当前“微法院”已逐渐在山区“开花结果”,成为山区群众打官司的首选,不但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这一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文 侯林峰 张芸曦 宁昕彬 编辑 李天慧)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