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2019-09-27 11:57:53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刘征宇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沙澧龙舟赛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中原名景-图片】生态环境保护 绘出大美漯河

月湾湖公园张松涛王腾飞摄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由漯河市委宣传部提供)

  沙澧流碧,林茂花艳,蓝天常驻,繁星闪闪……漫步在沙澧河畔,每每陶醉于大自然造化之神奇。无论是春天的花香四溢、姹紫嫣红,抑或是秋季的红叶灿烂、桥头日出,总会有一幅幅唯美的画卷徐徐展现在眼前。

  漯河的生态之美既是大自然的得天独厚,更源自漯河人的理念之美、守护之坚、创新之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来讲,良好的生态环境更具有非凡的意义。近年来,漯河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省领先为目标,持续实施环保攻坚,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切实强化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建设水平。漯河,这座本就亲近自然的水韵绿城,已当之无愧地成为全省最宜居宜业的城市之一。

  理念之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虽有上天赐予秀丽美景,但守护好这一方好水土并非易事。2016年1—3月份,漯河市PM10、PM2.5浓度不降反升,优良天数全省垫底;全市7条省控河流断面只有2条达标,达标率全省倒数第一,涉水项目被省环保厅限批;因第一季度全市环保执法为“零”,被环保部点名通报,并被中央主流媒体曝光。一时间,漯河环保“工作被动、危机四伏、命悬一线”。

  漯河是食品名城,正在建设生态宜居名城,无论是食品名城还是生态宜居名城,都需要好的生态、好的环境作基础、作保障。如果生态破坏了、环境污染了,就违背了发展的目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

  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漯河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列为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于2016年4月在全省率先打响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牵总挂帅的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攻坚突破领导小组,强力推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从2016年开始,漯河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建立“1+9+12”环保攻坚突破体系,大气污染防治“8+2”制度体系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3+5”总体方案,明确了环保攻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解决了治什么、谁来治、如何治、靠什么来治、治成什么样等关键性问题,凝聚了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广泛共识。

  2016年9月30日,召陵区最后4家黏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2017年,3054家涉嫌“散乱污”的企业被依法强制关停,引导企业走上新旧产能转换、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

  “原以为要吃‘大亏’,没想到尝到的却是环保的甜头。”如今在繁忙的生产现场,漯河市元田鞋楦有限公司负责人安群长常常喜上眉梢。

  由于环保设施不达标,元田公司多年来经常与环保执法人员“打游击”,公司发展也屡受影响。全市刮起环保攻坚风暴之后,公司重新规划建设,并先后投入40多万元,完善系列环保设施,污水、废气、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厂区环境改善后,很多客户来企业考察都夸环境好,产品供不应求。“明年继续扩大生产。”安群长兴奋地说。

  守护之坚

  铁腕治污铁面执法铁心求实效

  从城市到农村,环境好不好,日益成为漯河人关心的第一话题。漯河市用一项项得力举措、一个个整治行动,扎实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按照标本兼治、协同推进的思路,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漯河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方案,着力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先后组织开展了“五大围城”战役、“五线”环境整治、砖瓦窑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水环境污染源排查整治、沙石料场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沙澧河养殖清理、“三散”专项治理等20余项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今年3月份以来,漯河市又强力开展扬尘治理风雷行动,近70家在建项目工地因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被责成停工整改,从重处罚违法违规企业30多家,纳入不良记录企业8家,训诫48人,行政拘留5人。

  在“三散”污染专项治理中,漯河市对“三秋”农机作业扬尘、餐饮油烟、粮食收购点和粮食收储企业扬尘、货场(物流园区)扬尘、禁烟禁放等方面抬高标准、自我加压,逐县区、逐区域检查核查、执法查处,取得显著成效。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漯河市按照一河一策的思路,采取“补、分、疏、控、管、建、督”七步工作法,7条省控河流断面水质逐步实现稳定达标。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75万吨/日,在全省名列前茅,饮用水源地保护成为全国样本。

  对环境污染,漯河市始终保持零容忍。仅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就立案342起,同比提升128%;移送行政拘留6起、刑事拘留1起,形成了环保攻坚的高压态势。

  攻坚措施深入推进,带来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施环保攻坚以来,PM10累计下降33微克/立方米,下降25%;PM2.5累计下降21微克/立方米,下降26.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增加79天,增长52.7%。7条国省控河流断面稳定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整体保持稳定。森林漯河建设成效显著,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13%、36.35%和15.21平方米。

  创新之策

  探索绿水金山双赢的“漯河样本”

  千百年来,漯河因水而兴、因水而荣。优美的生态环境对这个中国食品名城来说,就是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漯河市委、市政府也在不断探索环保与发展双赢的“漯河样本”。

  着力减排: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严控新增污染物总量,大力削减老污染物存量。通过关停重污染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调整生产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完善治污设施、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等一系列措施,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2018年,漯河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4990吨、氨氮排放量2792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343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673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349吨,与2015年相比,分别减排14.45%、24.52%、17.3%、18.28%、20.53%。五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强力提改:对现有18个污水处理厂实行提标改造,实施涉污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实现超低排放;分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及截流设施建设,管道铺设总长度约137公里,完成了195个背街小巷的雨污分流改造。全市90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调整结构:2017年以来,漯河市持续开展运输结构、供暖方式、产业布局等调整工作,累计检测重型货车4万多辆,对3000多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进行了处罚;完成9家超低排放企业改造,9家省定特别排放限值企业改造、20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42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城市供暖普及率达60%以上,双替代任务完成6.2万户。

  强化监督:漯河市在全省首创环保集中督导观摩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环保攻坚情况进行督导观摩讲评,排序末位的县区和部门在大会上公开检讨,市委、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对排名末位的县区扣款100万元,奖励给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市委在全省率先开展环保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用政治巡察手段推进环保攻坚工作,共交办问题495个,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震动。

  沿河造景:围绕“水”“绿”两大主题,用遍布全城的绿来美化水,以穿城而过的水来提升绿。以沙澧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为中心,精心实施沿河布绿、围桥造景、设景建园、开辟绿洲等绿化美化工程,林园结合,提升品位。穿越城郊的颍河、唐河、蜈蚣渠、黑河、汾河等17条主要河渠与沙澧河遥相呼应,构成滋润漯河大地的特色水系,并和河流两侧建设的不低于20米宽、540公里长的防护林带一道,形成了林水结合的城市生态系统。

  美丽的风景不只藏于山水,更应在人们身边随处可见。凭借亲水融绿、环境秀美的独特城市风貌,漯河市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

  走进绿色,亲近自然,呼吸洁净的空气,欣赏白云在蓝天上飘荡,感受林木花草的清香,这就是生态水城漯河的魅力所在,也是沙澧儿女孜孜追求的生态大美。(记者 郭海方 通讯员 王希娟 吴彦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