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全域旅游时代特征 《河南省旅游条例》内容涉及广

2020-03-27 17:43:5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3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称,修订后的《条例》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河南原创】彰显全域旅游时代特征 《河南省旅游条例》内容涉及广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情况 摄影 王琪瑜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有10章103条,设置总则、旅游规划和建设、旅游资源的利用、旅游促进和发展、旅游新业态培育、旅游者权利义务、旅游经营和服务、旅游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十章,彰显了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时代特征,突出了河南省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条例》重点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于全域旅游。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贯穿《条例》修订全过程,在政府职责上,总则第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旅游,充分利用自然、文化、科技、生态等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规划编制上,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旅游交通上,《条例》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快建设重点旅游风景道和沿黄旅游通道,为全域旅游提供交通便利。

  二是关于旅游公共服务。《条例》着眼于为旅游者提供基础性的公共服务进行制度设计:完善公共信息发布机制,建设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无偿向公众提供景区、路线、交通、气象、客流量预警、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公共信息;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强化基础设施,对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标识、自驾游服务、营地建设、旅游厕所建设等关系游客切身利益的方面作出了规定。

  三是关于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为更好地扶持河南省旅游特色产品产业,满足游客购物需求,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壮大,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将具有河南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农副产品等打造成旅游商品知名品牌;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交通枢纽地、游客集散地、旅游目的地等,规划大型旅游商品展销中心,推介具有河南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捷服务,满足旅游者消费需求。

  四是关于旅游新业态培育。结合河南省文化大省、农业大省的实际,《条例》单列一章“旅游新业态培育”,对文化旅游、乡村旅游、民宿旅游以及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等其他业态分节进行规定,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制度创新。

  为了给文化旅游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让中原文化旅游的名片亮起来、美起来,推动文化旅游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发展,《条例》对文化旅游专列一节进行规定。

  河南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河南省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各类“农家乐”、民俗文化村镇初具规模,为群众休闲度假和农村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同时,乡村旅游也存在缺乏总体规划、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为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条例》在第四十五条到第五十二条,对乡村旅游规划、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作了规范。

  《条例》专列一节对民宿旅游进行规定,明确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或者体验乡村生活提供服务。同时,为了推动民宿旅游健康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集文化和旅游、公安、应急、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解决民宿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是关于景区门票价格。为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亟须摆脱“门票经济”,对门票价格进行有效调控,建立综合的效益观,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因此,在《条例》第八十二条作出规定:明确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规定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扩大景区门票免费、半价的范围,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等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等实行门票半价。

  此外,《条例》对旅游资源利用、旅游者权利义务、旅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如《条例》对景区中的非旅游开发进行了禁止规定:对户外俱乐部、旅游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一些保健品生产企业和训机构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来组织、接待市民的旅游外出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对在景区里勘察、采茶、刻画或者出售文物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对随地吐痰、抽烟、乱扔垃圾等个人行为做出惩罚。(文 仝瑞勤 王琪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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