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2020-04-27 19:18:04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4月26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门峡市文明办副主任范晓琳,创建科负责人王群旺,湖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全乐,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陈海伟到会指导。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光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三门峡市文明办副主任范晓琳指导讲话 摄影 张传新

  范晓琳充分肯定了湖滨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认为湖滨区法院一直以来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9年还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有着良好的创建基础。湖滨区法院党组班子近年来更是重视有加,在文明创建方面工作思路新颖、踏实开展稳步推进、效果切实有效,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乃至基础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在为三门峡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范晓琳对如何做好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希望湖滨区法院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以更多成绩筑牢创建基础,继续当好主力军,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要在形象方面抓小抓细抓实,体现自身文明程度,继续当好带路人;要更加注重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等活动,切实凝聚合力,继续当好领跑者,影响、引导更多人,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格局,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而不懈努力。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湖滨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全乐出席会议予以指导 摄影 张传新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作动员讲话 摄影 张传新

  党立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文明创建不是形式,更应当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湖滨区法院近年来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创建成果,通过文明创建,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20年,法院将面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任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既是对全院综合工作的一次检阅,也是良好风貌的整体展示,全院干警一定要有坚定的决心、昂扬的锐气、百倍的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举全院之力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法院软实力,提振干警精气神,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争取在更高层面上得到社会认同。

  党立新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文明创建为动力,将整体工作融入到创建中去;要以深化认识当前的创建形势、创建目标、弱项短板等“三个深化认识”坚定创建工作的信心,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法院实际突出重点,以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围绕不断提升干警文明素质、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创建等“十个紧紧围绕”抓牢创建期间的工作主线,推出符合湖滨法院特色的亮点;要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作用,做到审判与创建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创建细节上要一丝不苟,通过创建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各部门的真抓落实、每位干警的相互配合,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当”的创建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三门峡市文明办副主任范晓琳(前排中)一行实地查看党建荣誉室 摄影 张传新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三门峡市文明办副主任范晓琳(左一)一行实地查看健身活动室 摄影 张传新

OK【河南供稿】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会

三门峡市文明办副主任范晓琳(左一)实地查看图书室 摄影 张传新

  动员会之后,范晓琳、吴全乐一行还实地查看了湖滨区法院党建荣誉室、健身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并现场予以指导。(文 侯林峰 张传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