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推出今年10项便民利民措施

2020-04-29 12:51:08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省公安厅推出今年10项便民利民措施 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4月28日,在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公安厅推出2020年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简化省内户口迁移办理手续

  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

  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

  在全省设区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长服务时间,开辟“周末办证”窗口提供办证服务;将“周六办证”服务延伸至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省公安厅出入境制证中心实行周末加班制证,进一步满足居民办证需求。

  开辟交通违法、事故网上处理渠道

  开辟非现场交通违法网上复核,可利用河南警民通APP手机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反馈复核结果。拓宽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的支付宝和微信缴纳罚款功能。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调解,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且涉及其中一方或多方为异地当事人的,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依法定程序进行远程调解。

  开辟涉外高层次人才口岸签证绿色通道

  对来豫投资、创业、商贸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口岸签证“绿色通道”服务,采取简化相关企事业单位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人才、工作、商务等口岸签证提供最大限度便利服务。实行境外非政府组织业务互联网办理服务,通过互联网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提供网上办理服务,7×24小时接受网上预约、申请和材料上传,进行网上受理、审批。

  委托下放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等10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各省辖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压缩4项审批、服务时限

  将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共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符合规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将印章刻制完成时间由原来1个工作日,缩短为半个工作日。

  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在原有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企业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的基础上,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一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100万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4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以上;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30万人民币以上、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者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以上。

  完善律师会见保障服务

  看守所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等服务信息,设置律师专用停车位。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对确有会见必要的,正常工作日可延长会见时间至当日20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可正常会见。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省、市、县公安机关分别设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法律咨询服务。在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建立常态化安全防范机制,也可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民警进驻担任“联络员”。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

  加强“互联网 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建成河南省公安厅“互联网 ”便民服务平台三期工程,完成与省政务平台和公安部“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进一步提升原有289项便民服务实效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居住证申报、违法异议复核、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等14项网上办理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安业务“一网通办”。探索推广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相关应用,简化网上流程,提供更优质的网上服务。 (郑州日报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