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阳:小游园里“大”民生
2021-02-07 10:07:51来源:人民网编辑:万庆丽责编:石丽敏

【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阳:小游园里“大”民生

文博体育公园一角 实习生张杨 摄

  人民网洛阳2月5日电(徐驰、王佩)寒冬时节,走进河南洛阳市文博体育公园,不见萧瑟之气,反倒热闹非凡。在童梦活动区,孩子们的欢笑声此起彼伏,有的小朋友戴着护具驰骋在专业自行车赛道上,有的小朋友则尽情地攀岩、挖沙、滑滑梯……

  文博体育公园建成开放后,迅速成为洛阳的“网红打卡地”,“去文博体育公园‘遛娃’”甚至一度成为妈妈圈的风尚。

  小朋友有小朋友的乐趣,“大朋友”有“大朋友”的喜好,在文博体育公园的城市书房内,市民李先生和妻子正在看书。“我们是带着父母和孩子一起来的,这会儿父母带着孩子在外面玩游戏,我和妻子看会儿书,过会儿去换父母进来。”李先生说,在这个公园,不管“大朋友”还是小朋友,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

  “咱们洛阳文博体育公园东至牡丹桥西至王城大道,南至隋唐城路,北至滨河南路。公园总面积500亩,主要分为体育健身区、童梦活动区、民俗活动区和文博创新区。自从免费开放以来,每天进园的群众络绎不绝。”洛阳市体育中心书记高婷说。该公园重点突出“生态、文化、运动"特色,通过绿道、步道、乐道等将园区整体串联起来,“咱们现在走的就是乐道,顺着就能走到洛浦公园,今年隋唐城遗址植物园那边乐道打通之后,走在乐道上就能把这一个区域的景色收入眼中。”

  “十三五”以来,洛阳市将小游园和“乐道”建设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持续推进,小游园遍地开花,“乐道”串珠成链,群众拥有了越来越多的生态获得感。

  游园里不仅有浓浓的生气,更承载着市民对健康生活的向往和对城市生活品质的更高追求。兴洛湖空中“乐道”是洛阳市第一条空中“乐道”,每当夜幕降临,“乐道”上灯光闪烁,不少市民呼朋唤友,一起跑步、散步。

  “自从有了乐道,我就爱上了跑步,我家附近的乐道两边都是树,环境特别好,现在每天不在乐道上跑上一会儿就浑身不舒服。”洛阳市民王女士额头冒着汗珠,满足地回答。

  小游园,大民生。自2016年提出建设小游园以来,洛阳市连续把小游园建设纳入每年的重点民生实事,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和“大游园提升城市形象,小游园方便群众生活”的要求,不断打造15分钟生态休闲圈,为市民营造便捷、舒适、优美的公共绿色活动空间。

  经过几年实践,洛阳市小游园建设如今更加科学、便民,游园功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还配套建设了城市书房、体育活动空间、公厕、“乐道”等,真正实现利民便民。

  “乐道”建设一头连着生态环境,一头连着民生福祉。根据《洛阳市中心城区绿道(乐道)网专项规划暨近期建设实施方案》,洛阳市“一中心六组团”范围内“乐道”总长100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乐道”总长700公里,分为滨水“乐道”、街区“乐道”、文化“乐道”、郊野“乐道”、山林“乐道”五类。

  截至2020年10月底,洛阳市已累计建成850公里乐道,一条条“乐道”宛如一条条绿色动脉,把老街老巷老建筑、好山好水好风光、游园小区大公园串联起来。让市民在“乐道”上感受绿色生活、健康生活的美好。

【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阳:小游园里“大”民生

文博体育公园一角 实习生张杨 摄

【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阳:小游园里“大”民生

文博体育公园一角 实习生张杨 摄

【新春走基层】 河南洛阳:小游园里“大”民生

乐道 洛阳市住建局供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