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行走河南·读懂中国】走进中原 追寻“夏”的踪迹
2022-04-19 10:32:45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走进中原,追寻“夏”的踪迹(行走河南·读懂中国)

  沐着春光,走进洛阳偃师二里头遗址,举目望去,周边都是青色的麦田。在规划有序的探方中,数十位考古工作人员正埋头清理土层。历经60余年的考古发掘,脚下这片土地带给人们太多的惊喜。

  正是在这里,发现了无数个中国之“最”:最早的宫城、最早的宫殿建筑群、最早的城市主干道网、最早的青铜礼器群及最早的铸铜作坊、最早的加工绿松石器的作坊、最早的双轮车的车辙……而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被学界普遍认为是中国乃至东亚地区最早的“核心文化”、最早的广域王权国家、“中华文明总进程的核心与引领者”。同时,它是迄今为止夏文化探索中规模最大、结构最复杂、出土遗物最丰富且等级最高、所代表的生产力水平最先进、时代特征最明显、性质最明确的都邑遗址之一。

  夏文化作为中华文明起源和早期发展研究中至为关键的重大学术研究课题,一直是中国考古学史上争鸣最为激烈、最为持久的专题之一。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的夏文化探索更是考古专业领域令人关注的焦点所在。

  4月15日,受疫情防控影响,“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项目工作推进会在线上举行,著名考古学家李伯谦、王巍、赵辉、陈星灿、栾丰实,以及来自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河南、陕西、山西、安徽等省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聚会“云端”,围绕夏文化研究项目进展及2022年度项目整体计划,包括调查、发掘、课题研究、报告整理与出版、传播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中原地区是夏文化探索与研究的中心地区,集中力量攻关,使夏文化研究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探索中国国家起源提供实证,这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考古中国·夏文化研究”课题组常务副组长刘海旺说。

  距今5300年到距今3800年前后,即考古学上的仰韶时代后期至龙山时代,中华大地各地区陆续进入“万邦林立”的“古国时代”。从目前考古发现来说,河南发现了平粮台、郝家台、王城岗、古城寨、新砦、蒲城店、徐堡、西金城、孟庄、戚城等10多座龙山文化城址。“这一时期城址的大量出现是古代社会阶层分化和复杂化发展的必然过程,伴随着社会发展进程,出现超大规模的区域中心城址也是必然的,所以,河南龙山文化城址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就出现了规模空前的二里头遗址。”刘海旺说。

  如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二里头工作队第四任队长赵海涛带领考古人员继续探索这片黄土之下隐藏的更多“秘密”。新发现更大范围的主干道路,道路两侧多有墙垣,二里头都城以中心区的道路和墙垣规划为多个方正、规整的网格区域,这是目前中国发现最早的多网格式的都城布局。二里头都城极可能已经出现了分区而居、区外设墙、居葬合一、宫城居中的城市布局,这种严谨、方正的布局是二里头进入王朝国家的最重要标志。

  “夏商周断代工程”首席科学家李伯谦很赞同赵海涛关于夏商的分界点应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最末的结论,根据发掘情况,这个时期二里头都邑遭到了整体破坏而被废弃,后来也没有出现作为替代的同类型、大范围的遗迹。但大致同时期,在二里头都邑东北约6公里处出现的偃师商城,其第一期和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出土的器物很相近,说明商派军队来二里头灭了夏之后,仍不放心,就在附近建了偃师商城。

  令人欣喜的是,自2020年以来,河南省淮阳时庄、叶县余庄、孟州禹寺等多处遗址发掘工作均取得了重要新发现:淮阳时庄遗址发掘出土了夏代早期“粮仓”遗迹,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粮食仓城”;叶县余庄遗址发现的龙山文化墓葬具有鲜明的礼制色彩;孟州禹寺遗址内壕、外壕均不晚于二里头文化时期等,为探讨早期夏文化提供了全新的考古资料。(河南日报记者 温小娟 张体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