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9时,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河南省高院第二审判庭迎来了一场关于建筑合同纠纷的庭审。与往常庭审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特别邀请了建筑房地产专业方面的律师、建筑工人等旁听,既审理了案件,又宣传了法律知识。
邀请各行各业的群众走进法庭旁听庭审,在河南全省法院已成为常态化。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郭保振告诉大河网记者,通过邀请群众旁听庭审,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裁判方式,见证法律规则在个案中的适用。让广大法官养成在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不断锤炼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的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效果如何?大河网记者采访了案件承办法官及旁听人员。
“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参加审判活动,不仅可以让普通群众直面法官,直观感受庭审,达到普法、监督的效果,还可以让大家更加理解法官的辛苦和难处,对于提升法官、法院的整体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案件承办法官陈红云说。同时她认为,把自己置身于群众视线之下,会时刻提醒自己庭审程序要更加规范,对当事人的态度要更加温和衡平,案件的处理结果要更加公正,这些对自身要求的提升不仅是一种压力,更是专业化审判能力提高的动力。
凌兴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他告诉大河网记者,“律师在参加旁听的过程中,可以跳出以往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这种身份局限,能够比较理性地看待这个法庭的审理思路,客观地看待各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表现,通过总结他们的得失,用这种审理思维来指导我们确定案件代理的思路,可以提高我们律师办理案件的质量,帮助当事人收到更好的诉讼效果”。
“我是一名农民工,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旁听案件,感受到法庭威严,同时也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通过今天的庭审,也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开、透明。”河南岚博建筑劳务公司工人肖国中说。
那么“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会邀请哪些人员旁听案件,又可以旁听哪些案件?
邀请参与对象
重点邀请以下七类群体。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②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③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普通工人、外来务工人员;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师生;⑤基层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有关人员;⑥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⑦媒体工作者等。
旁听案件类型
全省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均可以邀请群众旁听。
重点选择下列案件:①对普及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件;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③案情繁简适中,能够展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水平或者其他具有庭审评议价值的案件;④对助推法治河南建设有意义的案件。(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