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3月8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第一批拟入选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名单,郑州市、洛阳市、鹤壁市、驻马店市4市拟确定为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其中郑州市为政务环境示范市,洛阳市为市场环境示范市,鹤壁市为企业服务示范市,驻马店市为法治环境示范市。
2021年10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 创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那么,申报创新示范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呢?除了地方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创建目标清晰。在体制机制改革、建设路径创新、先进经验推广、重点问题攻坚等方面形成有效解决方案。
特色优势突出。评价指标综合排名位于全省前50%,或有关领域受过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或奖励,或被确定为相关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
风险防控有力。在近3年内,未发生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侵害市场主体权益、政府失信行为、统计造假及其他因弄虚作假被国家通报批评等影响营商环境事件。
相应地,获评创新示范市的城市需要完成以下任务:推动市场规则更加透明、市场竞争更加公平、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办事创业更加便利;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带动各地对标先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素、对外开放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记者获悉,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3月14日。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电话:0371-69691307;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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