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8月11日,记者从商丘市民政局了解到,2022年以来,商丘市全面加强规范化社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制度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该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商丘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60项政策举措和推进机制,确保基层治理取得实效;制定印发《全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要点》等,对城市社区配置标准、服务管理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制度体系,促进社区服务规范发展,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积极创建基层治理品牌。开展“双治理”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培育1个“双治理”示范区(市、县)、2个“双治理”示范街乡(镇、街道)、3个“双治理”示范社区(村),重点指导推进永城市、睢阳区、虞城县“双治理”示范区(市、县)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制订《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
全面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商丘市“双十佳”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示范创建,不断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规范村委会改设居委会工作,加强村改居申请、评估、审批、验收等条件审核把关,督促村改居后公共服务同步改善、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建立健全与社区配套的管理体制;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指导意见》,厘清了基层组织职能边界,疏通了社会治理“毛细血管”,夯实了乡村治理根基。
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开展“一有七中心”规范化城市社区创建,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全市投入村级提升改造、维护资金19825.77万元,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93.95万平方米,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与质量得到很大改善;全市共建有村级便民服务中心4070个,综治服务中心4433个,儿童服务中心2789个,妇女之家3395个,文体活动中心3767个,卫生服务中心4268个,志愿服务中心2676个,图书室4011个,法律援助点3373个,科普室2976个,健身器材31416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948个,邮政(快递)服务网点1406个,设有应急避难场所3660个;目前,全市村级服务人员12.43万人,服务248.43万人次,开展妇女活动54615次,儿童教育活动60623次,开展法律援助74210人次,开展图书室活动150488人次,开展应急演练11376次。(商丘日报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