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证机关在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职能作用、推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期,信阳市商城县人民法院、商城县司法局创新推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机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公证机构参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切实减轻人民法院办理司法辅助事务的工作压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证参与调解机制
商城县公证处对法院委托的继承、监护、债权债务类纠纷、财产分割协议等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并公证,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通过“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审理过程中不再举证、质证。
公证参与取证机制
商城县公证处接受该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材料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并向法院出具取证报告。
公证参与送达机制
商城县公证处接受该县人民法院委托,参与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协助法院工作人员送达、公证人员自行送达等方式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并形成送达全流程登记表,最后交由县人民法院留存备查。
公证参与保全机制
商城县公证处可以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商城县公证处可以协助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公证参与执行机制
商城县公证处可以参与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管理查封、扣押财物,公证人员需在现场见证,并在查封、扣押清单上签字,公证人员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据了解,该机制实施后,公证机构将根据法院的委托,协助完成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等各种类型的司法辅助工作,为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助力。目前,商城县公证处已成功送达法律文书2件,标志着该机制已顺利启动运行。(文 郭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