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场馆类科普基地面积要达500平方米以上
来源:大河网  |  2023-02-08 09:19:26

  大河网讯  近日,河南省科技厅印发《河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河南省科普基地分为场馆类、非场馆类和信息传媒类3个类别进行申报,要求场馆类科普基地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河南省科普基地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场所和较为完善的设施条件,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等功能并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对全省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机构或组织。

  据了解,截至2023年1月,河南省目前所拥有的省级科普基地为38家。河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科普工作起步较晚,科普基地数量较少,需要加大科普基地建设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广泛遴选对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机构或组织作为省科普基地,树立科普载体标杆,充分发挥宣教优势,打造河南省科普品牌。

河南公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场馆类科普基地面积要达500平方米以上

  申报单位需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有年度和中长期科普规划

  《办法》规定,河南省科普基地分为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和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三类。申报单位需要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申报单位所从事业务有明确的科普内容,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完善的科普基地档案;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设施、经费,并配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具有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传播的能力,并将承担重大科普活动纳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及目标;在河南省区域内,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经常性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河南公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场馆类科普基地面积要达500平方米以上

  场馆类科普基地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每年开放不少于200天

  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科技馆、博物馆、动物园、文化馆、气象馆、自然馆、地震馆、水族馆、陈列馆、天文馆、标本馆等。

  《办法》规定,科普场馆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含法定节假日),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年接待观众不少于10000人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非场馆类科普基地

  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活动场地、设施。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如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矿山公园、科技园区、旅游景点等;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院、企业及其他组织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科研中心、特色产业园区、企业展览馆、大型工程技术设施等;以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为目标,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场所,包括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办法》明确,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免费开放或者优惠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30天(含法定节假日)。

  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

  能够持续产出科普类出版物、音视频等科普成果

  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是指以网络、电子媒介、印刷媒体等为载体,具有全省覆盖能力和丰富的科普资源及普及手段,面向公众开展科普作品创作、报道科技新闻、宣传科技成果、解读科技政策等科普工作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等。

  《办法》要求,信息传媒类科普基地需要有固定的栏目、版面或新媒体平台从事科普宣传,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和专职业务人员;能够持续产出科普类出版物、音视频、展品等科普成果。

河南公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场馆类科普基地面积要达500平方米以上

河南省科技馆内孩子们在体验“海洋漫游”项目

  每四年一验收

  依法享受国家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河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科普基地日常管理是重中之重,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引导省科普基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促进河南省科普事业蓬勃发展。

  《办法》明确,河南省科普基地命名备案期限为四年,根据省科普基地建设周期,河南省科技厅在省科普基地建设第三年年底前开展省科普基地综合验收,验收合格的省科普基地,继续备案为省科普基地,省科技厅统筹科技资金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省科普基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期后审核仍不合格的基地,撤销省科普基地的称号,被撤销称号的基地三年内(含三年)不得再申报。

  对获得省科普基地称号的单位或机构,按规定依法享受国家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科普基地。

  同时,《办法》提出,将创造有利条件,加大投入,在支持省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活动、提升科普能力和科技资源科普化等工作的同时,支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为讲解员、科普专职人员职称评审晋升创造条件,为省科普基地开展科普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文图/张家祺)

河南公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场馆类科普基地面积要达500平方米以上

编辑:张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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