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有针对性地将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制度化、具体化。
清丰县人民法院建立督查“七本账”,运用通知、通报、预警、约谈等方式,打造精细化督查新模式,实现对涉企案件立案、分案、开庭、审结、执行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跟踪监督。
清丰县人民法院针对买卖、委托、融资租赁、金融借款、承揽等5类涉企案件,启用“绿标签”制度。被标注“绿标签”的案件,当日立案、审批、分案、送达,送达后15日内开庭,不超过30日结案。该院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企案件,第一时间发起网络财产查控,坚持财产分类处置,实现快速定价、快速网拍,缩短处置周期,所有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在3日内发放完毕。清丰县人民法院加强审限管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6项举措,推动涉企案件快速流转,明确涉营商环境指标案件的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2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得超过1次。
为实现涉企案件办理“加速度”,清丰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构建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寄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2022年,该院司法网络拍卖成交率达83.33%,网络查控发起率达98.24%,均位于濮阳市基层法院前列。
为使涉企纠纷“加速度”化解,清丰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建立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聘任3家商会特邀调解组织实体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前移司法服务关口,派出17名员额法官担任联系企业指导员,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文 韩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