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商城县人民法院上石桥法庭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处两起涉企案件,并于当日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给当事人吃上“定心丸”,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
两起案件均系买卖合同纠纷,上石桥法庭立案工作人员和调解室调解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办案法官倪有为和调解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法规,最终促成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两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但让企业节省了诉讼的成本,更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商城县人民法院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文 倪有为 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