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夯实民生兜底保障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我市基本民生保障“半年报”出炉
将商丘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加强相关信息衔接,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积极培育5个省级确定的“五星”社区,积极推进商丘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落实……8月20日,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商丘市民政系统聚焦群众之盼、发展之需,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体,进一步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的同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交出一份暖心“半年报”。
在夯实民生兜底保障基础方面,商丘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兜底政策有效衔接,印发了《商丘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和《商丘市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办法》,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排查认定,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医保局等相关信息衔接,积极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3年以来,通过对6.8万三类户对象动态监测,共反馈预警信息3078人,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纳入救助范围41人,其中纳入低保34人、纳入特困7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将商丘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全市上半年共认定低保对象30.7万人,发放资金4.26亿元,其中农村低保人数29万人、发放资金3.9亿元,城市低保1.9万人、发放资金3621万元;特困人员4.6万人、发放资金1.78亿元;临时救助1.3万人次、发放资金1300万元。配合商务部门为商丘市困难群众发放每人300元“爱心消费券”,累计核销人数34.87万人、核销金额1.04亿元。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纠治惠农惠民资金迟发缓发、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救助资金落地见效。
与此同时,为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商丘市民政局结合全市“五星”支部创建,开展“五星”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双五星”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5个省级确定的“五星”社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五社”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效能。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商丘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落实,深入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易进入、可互动、能共享”的开放式“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行动,每个县(市、区)每年打造1至2个可看可学的示范型“社区居民会客厅”,择优推荐4个“社区居民会客厅”获得省级示范试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持续开展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推动村(居)委会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中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人居环境与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建设。制定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开展“微公约行动”试点,切实加强规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制度约束和道德引领作用,着力解决村(居)规民约实施中存在的有规不依、违约不究、执行不力和变形走样、走偏跑调等问题。(商丘日报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