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淮滨县法院栏杆法庭收到一家银行的诉状,请求判决被告支付金融借款和利息50万余元。在接收材料后,法官吴祥综合案件事实及了解到的企业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诉讼影响等,对该案进行了仔细评估,最终将该案评估结果标注为绿色,适用先行调解、和解等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将案件流转至淮滨县银企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吴祥和调解员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从“暖企”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提供了债务清偿思路和方案。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还款数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该纠纷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用时一天,真正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也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纠纷的快速妥善化解,得益于淮滨县法院建立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该机制主要对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司法公开等司法行为可能对涉案企业对外合作、项目招投标、企业商誉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采取“红、黄、绿”进行标注,标注红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重大,甚至需要禁止作为,向院长进行报告后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以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备案;黄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较大,需要谨慎作为,此类案件向分管院领导进行报告后采取措施;绿色代表司法行为影响轻微,可直接采取措施。
淮滨县法院通过该机制,在立案环节有针对性引导涉诉企业选择诉前调解、和解、小额诉讼等更为快捷、省钱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审判环节,重点注意审理程序和裁判结果可能给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纳入院庭长监管权限和案件评查范围,督促指导承办人精准评估,正确处置;在保全环节,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合理确定被保全财产的范围,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防止借司法程序恶意财产保全的行为发生;在执行环节,推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为被执行企业发展争取时间、赢得空间、创造条件,避免停产风险。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全面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实质化运行,切实把执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成本,以能动司法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文 郭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