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封丘县法院黄陵法庭在黄陵镇司法所现场审理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案件。
黄陵法庭辖区的李庄镇、黄陵镇建筑设备租赁行业发展较为迅猛,但由于部分经营者在管理、经营以及法律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在日常运营、合同履行等方面出现许多问题,给市场的良性发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黄陵法庭近年来共受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4件,通过仔细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发现此类案件大多是在合同签订之初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不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租赁明细、返还明细登记不详细导致。
为强化诉源治理,贯彻“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黄陵法庭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到原告和被告双方所在地的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
巡回法庭设在黄陵镇司法所,专门邀请了租赁设备经营者、热心群众等进行旁听。整个庭审活动历时1小时,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庭审笔录签署等流程均有序进行,程序严谨,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规范高效。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针对建筑设备租赁案件的法律、法规、合同签订、证据留存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普法,获得了在场群众的赞誉。
下一步工作中,黄陵法庭将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积极践行能动履职理念,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努力用法律传递温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文 郭文涛 王军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