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案件回访时,案件当事人连连对信阳市淮滨县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淮滨县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暖企举措予以高度肯定。
2021年3月,一银行与两名借款人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一家粮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促,但两名借款人和粮业有限公司未支付借款,遂诉至淮滨县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该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让我们一次性支付300万元及利息,会导致我们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影响生产经营。”该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法庭送达的《企业涉诉影响自评表》中写道。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第一时间向企业送达了《企业涉诉影响自评表》,并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偿还能力。
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后,承办法官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中作出评估认定:“经综合企业自评意见,并审查佐证材料,调查企业注册资本情况,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评估为绿色等级。考虑企业的还款能力,本案将组织双方诉前调解,力争达成分期支付协议。”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通过淮滨县银企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多轮调解下,双方就还款方式及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达到了原告保护合法权益和被告企业纾困解难的“双赢、共赢”局面。
淮滨县法院在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升级“企业自评+法院评估”共评机制。在涉案企业自评环节,企业从经营状况、资金周转、劳动用工、信用评价、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影响自评。承办法官结合企业自评意见及调查走访的实际情况,对涉案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等级进行评估,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存发展、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稳定企业法治预期。
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升级,从“法院单一评估模式”升级为“企业自评+法院评估”共同评估模式,是淮滨县法院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探索与创新,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扎实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实质性运行,在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发展利益,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文 郭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