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下午,平顶山市鲁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交通、住建、城管、房产中心及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在城区及周边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部门围绕《鲁山县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有关工作的通告》等内容,先后出动16辆宣传车从文化广场出发,沿墨公路、尧山大道、花园路等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宣传。
为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鲁山县各乡(镇、街道)着力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重点区域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动态巡查管控责任,引导和教育非禁放区域广大居民自觉配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及政府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据介绍,鲁山县将县城主城区等处划定为禁放区域,并明确规定了非禁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近期以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制作短视频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文 蔡文杰 陈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