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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级以上政府将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2020-12-08 10:55:26来源: 大河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4项任务 县级以上政府将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12月7日,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4项任务。

  【任务1】县级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

  意见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由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参照省辖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自2021年1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

  【任务2】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意见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的基础上,研究修订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申请引导、转送以及集中承办等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受理方式,鼓励案件数量较多的地方实行立案和审理相分离的工作机制。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做好事实和证据的调查核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把依法调解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公信力。

  按照“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重大或疑难问题,为依法审理情况复杂、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任务3】“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

  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数字化。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建设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并与国家级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相衔接,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网上申请、办理、审批、查询及送达等功能,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做到实时更新、及时上报、数据共享。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保障行政复议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任务4】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依法处理失职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

  意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在案件审理中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标准,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建立行政复议监督履行机制,对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处理失职等违法行政行为。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向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通报;对于以本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下一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抄告的行政复议决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不断提高本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产生。(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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