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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2021-01-01 19:57:3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万庆丽责编: 宋姝君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12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通报了郑州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情况,郑州中院研究室主任郭红伟公布了6起郑州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帆主持。

  据刘玉华介绍,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和最高法院部署,自2020年1月15日开始,郑州两级法院作为试点,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郑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坚持依法创新,以构建诉前多元化解与司法确认无隙衔接机制为抓手,提升纠纷化解效能;以六化为核心,打造立、审、执一体化小额诉讼模式;以健全三项机制为重点,释放普通程序独任制诉讼效能;以打造5Gn全流程多场景智慧庭审系统为突破,推进线上诉讼广泛运用;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均衡开展。近一年来,试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郑州法院试点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认同。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过程中,他们表示,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诉前纠纷化解,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强小额诉讼和开展网上诉讼等工作,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高效解决纠纷,有效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常年参与诉讼的某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赵某某说:“法院案多人少,以前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怎么快也需要三到四个月,我们催也催不出来。现在繁简分流了,20天就可以拿到判决了,真是没有想到。”

  截至2020年11月底,郑州法院诉前化解纠纷17924件,司法确认7889件,有效缓解了案件增量;新收案件339955件,其中,民事新收182123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67373件,适用率49.99%,案均审理天数27.04天,比普通民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45.66天,少18.62天。郑州中院独任制结案10277件,适用率61.9%,案均审理天数24.1天,比普通二审民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36.1天少12天。

  郑州法院审判质效呈现一高二低二少的良好态势,即结案率提高,在郑州法院受理案件占全省五分之一多的情况下,至2020年11月底,结案率91.05%,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2,5个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前10名;发改率降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中院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再审审查率降低,中院二审案件再审审查率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案均审理天数减少,基层法院案均审理天数46.13天,同比减少5.71天,中院案均审理天数53天,同比减少1.4天;投诉举报减少,投诉举报同比下降42%。

  郑州两级法院通过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和电子送达等,群众足不出户就可解决纠纷,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网上立案121226件,诉讼案件网上立案80937件,占比49.7%;执行案件网上立案40289件,占比49.43%;电子送达398650次,案均电子送达1.6次;网上交费60847笔,占应交费总笔数的44.28%;网上开庭16655次,网上开庭率12.62%;智能编写文书57267份。

  刘玉华强调,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的选任、管理,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与诉源治理工作深度整合,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群众需求;规范、推进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独任制的适用,快速实现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审判节点监控和审判质效评估,加强对试点工作相关数据指标的动态跟踪调研,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试点工作总结提升,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实践支撑与参考;加强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开设专栏等形式,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文 贾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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