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南阳多种形式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2021-01-11 13:21:21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报道: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各地通过举办庆祝活动、看望慰问民警等多种形式庆祝了这一节日的到来。  

  1月8日上午,西峡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马俊带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鹏,县政府副县长黄为民,县政协副主席包双胜,在县公安局局长朱新昌、政委冀守兴的陪同下,先后到城关派出所、女神交警岗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时代广场巡特警屯警点看望慰问一线执勤的公安民警、辅警,并给他们送上节日祝福。  

【原创】河南南阳多种形式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_fororder_西峡县县长马俊(左一)看望慰问一线执勤民警 摄影 丁俊良.JPG

西峡县县长马俊(前排左)看望慰问一线执勤民警 摄影 丁俊良

  在女神交警岗亭,马俊一行同一线执勤交警、辅警一一握手慰问,对广大执勤交警、辅警坚守岗位,不畏严寒、忠诚履职的敬业担当精神给予充分肯定。王雨希望一线执勤交警、辅警继续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合理安排工作勤务,保持警容严整,规范文明执法,持续做好城区道路交通整治,展现新时代公安交警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时代广场巡特警屯警点,马俊一行查看了配发警用器械装备,再三嘱咐相关人员做好一线执勤人员的防寒工作。马俊指出,巡特警担负着巡逻防控、打防犯罪的重任,不分昼夜巡逻在第一线,工作非常辛苦,长期以来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护航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巡特警大队继续做好巡逻、执勤、训练等工作,加强巡逻防控力度,为维护西峡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1月10日上午8时,邓州市公安局举行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护旗队队员护卫着警旗来到国旗下,全体人员面向警旗重温了入警誓词。宣誓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高声齐唱了《中国人民警察警歌》。  

【原创】河南南阳多种形式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_fororder_邓州市公安民警在庆祝首个中国警察节活动中宣誓 摄影 鲁建雄.JPG

邓州市公安民警在庆祝首个中国警察节活动中宣誓 摄影 鲁建雄

  邓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魏丰刚在致辞中回顾了2020年度邓州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突出成绩,向长期奋战在公安一线的广大民警、辅警致以节日的祝贺。他指出,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对每一名人民警察的激励和鼓舞,必将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更为艰巨的任务,面对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更为严峻的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为强烈的追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在邓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勇于担当,不畏艰险、奋力拼搏,忠诚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开创邓州公安工作新局面、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而努力奋斗。  

  邓州市民警、辅警纷纷表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忠诚履职,努力让警徽更闪亮、为警旗增光添彩,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1月10日,邓州市公安局还开展了第35个“110宣传日”活动,宣传近年来在打击盗抢骗、服务群众等方面公安机关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公安队伍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文 王小军 鲁建雄 丁俊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