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省23位新型高素质农民评上高级职称
2021-01-18 09:45:58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新型职业农民踊跃参评 23位“新农人”评上高级职称

河南省23位新型高素质农民评上高级职称

  “从今天起,我就有副高职称了,高级农艺师!”1月14日,洛阳的赵海给记者打电话报喜。当天,河南省一共有23位新型高素质农民评上高级职称。

  评职称,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再平常不过了。农民评职称,这可是个新鲜事,还能一步到位、评上高级职称?

  “当然能。”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二级调研员孙利峰肯定地回答,“赵海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高素质农民,简称‘新农人’,可以破格直接评副高。”

  数据显示,自从2018年河南省新型高素质农民开始评职称以来,2020年通过高级职称评审人数,比2018年、2019年两年加起来的总数还要多,增长势头十分明显。

  为何越来越多的新农人踊跃评职称?首先,申报条件接地气、紧贴农业发展实际。根据新型高素质农民一步到位申报要求,河南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8年以上,所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示范社(场),或参加省级以上新型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奖等,只要满足条件之一,即可直接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

  正常职称申报评审对学历、业绩等有非常严格的条件,而对于“新农人”,申报条件则放宽许多、评审方式灵活多样。“农业是实用性很强的产业,为了鼓励更多的新型高素质农民参评,我们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原则,按照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评审中注重参评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对当地农业生产的贡献等。”孙利峰说,“不过,评审要经过个人网上申报、逐级审核、评审委员会现场答辩、综合评议、公示等程序,过关并不轻松。”

  其次,河南省新型高素质农民基数越来越大。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河南省不断加大培育力度,先后培育各类新型高素质农民超过100万人。基数大,意味着更多的新农人有资格参评。

  “更重要的原因是,新型高素质农民评上职称,意味着农民实现从身份到专业的转变,成为有体面、有尊严而且有奔头的职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处长胡若哲如此评价。

  拿赵海来说,他是一步到位,也就是被破格直接评为高级农艺师。2012年,他经商多年后返乡创业,成立洛阳明拓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推广农业智慧物联网系统,使生产成本降低20%左右,在洛阳推广示范面积达8.64万亩;培育一年两熟葡萄新品种“绯脆”,亩均增收超过4万元;在河南省首届新型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创新组一等奖。

  在2020年年底的高级职称评审中,赵海带着自己制作的PPT参加答辩,凭着过硬的素质、优秀的表现,让评委们纷纷亮起绿灯。

  评上副高职称,有啥好处?“好处可多了。举个例子,我之前讲课劳务费是500元,当了高级农艺师,至少得翻一番。”赵海开玩笑地说。其实,对新型高素质农民,河南省出台了不少政策,从资金、项目等多个方面给予扶持。“但是,我更看重的是国家、社会对农民这个职业的认可和肯定,评上高级农艺师,我感觉这几年没有白努力,未来更有奔头。”

  拿得起锄头,开得动机器,搞得了研发,玩得转PPT,这些“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民有着本质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型高素质农民正在充当着现代农业的耕耘者、播火者和引领者。”洛阳市农广校校长马会丽认为。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让更多的“新农人”评上职称,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到乡村振兴,在农村农业这个广阔天里地大展才华,大有作为。(河南日报记者 李英华 刘红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