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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3年来审结破产案件3938件
2021-03-02 11:22:55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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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供图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3月1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至2020年河南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近三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据河南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认识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理念的转变,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增长迅猛。2018年至2020年,河南全省法院破产案件申请数、受理数分别为2002件、1584件,较2015年至2017年分别增长438.2%和385.9%。

  河南高院通过一系列扎实的举措,实现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在服务大局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3938件,其中,审结进入实质破产程序的案件1743件,较2015年至2017年增长993.2%;2020年全省法院进入实质破产程序的案件收结案数分居全国法院第六位和第五位,清理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582件,历史包袱大大减轻;2019年、2020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同比分别缩短43.5%、45.1%,2020年审结的近三年新收案件的平均审理用时为441天,平均债权回收率提升至36.09%,审结纳入省政府国有“僵尸企业”名册的企业破产案件458件,有力保障了全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如期完成;莲花健康、大用实业、飘安集团等145家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新生。全省法院共通过破产审判清理债务1805亿元,清偿债权503.4亿元,其中职工债权102.3亿元;盘活价值658.6亿元资产,其中土地10.9万亩,房屋1319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24.2万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由河南高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李红芬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既有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成功拯救企业,提高了债权人清偿率的典型案例;也有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落后企业有序退出,释放闲置资源的代表性案件;还有通过向前延伸审判职能,在司法程序外帮助企业重获新生的创新性成功案例。这些案例生动展示了人民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努力和探索,同时以案普法,对提高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动破产制度得到更广泛适用具有积极作用。

  史小红表示,在下一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工作中,全省法院将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有条件探索个人破产,加大对重整、和解制度的运用和创新,特别是对房地产企业重整问题重点探索,进一步提高成功率;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提升破产法官、管理人办案能力,动态调整管理人名册,落实落细府院联动机制,促进“办理破产”指标提升,助力全省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破产程序逃废债务的行为,通过破产程序依法追回破产企业财产,坚决纠正抢先执行等个别清偿行为,公平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切实发挥破产制度的正向作用,为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文 贾亲亲 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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