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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通报5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执行案例
2021-08-17 09:19:24来源: 大河网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半年执结533.31亿元 河南发布5起优化营商环境执行案例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8月16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2021年1月至6月,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96762件,同比2020年、2019年分别上升21.46%、15.51%;执结标的金额533.31 亿元。当天,河南省高院还通报了5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案例一

  贷款20多亿元修建兰尉高速后资金链断裂,法院拍卖收费权

  兰尉(兰考—尉氏)高速公路是国家15条重点干线公路之一日南高速的重要一段,是国家西南至东北走向公路运输大动脉。2009年前后,该公路特许经营企业(民营)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某高速公司)在兰尉高速开工建设时以公路收费权为质押,向工商银行某支行(下称工行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下称建行某分行)等6家银行贷款20多亿元修建兰尉高速公路,约定兰尉高速公司如果不能如期偿还贷款,上述银行对兰尉高速收费权及其项下形成的收费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7年下半年开始,某高速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资金链断裂情况,并在北京市、安徽省、河北省等省市发生民事纠纷20余起,涉诉金额达70余亿元。其财务账户及土地、房产、股权等多处资产先后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正常运营。

  2019年下半年,开封中院审理了工行某支行诉某高速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于11月12日作出判决:某高速公司向该行偿还贷款7.4亿元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工行某支行对兰尉高速公司名下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形成的收费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某高速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

  2020年5月9日,开封中院依法对兰尉高速收费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于11月17日发布兰尉高速公路收费权拍卖公告,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

  12月19日,河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某公司)以24.8339亿元竞拍成功。12月25号,河南某公司将全部竞拍款项转入开封中院执行专户。

  至2021年2月初,开封中院已将6家银行的全部执行款项以及优先受偿款项20余亿元发放完毕。全案顺利执结。

  案例二

  刚买俩月的苹果手机无法正常使用,告上法庭获得三倍赔偿

  2019年9月19日,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在被执行人杭州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数码公司)开设并经营的某数码旗舰店中购买了“Apple苹果iphone XR(A2108)手机红色全网通128GB”一部,单价4979元。

  郭某某陈述称其收到被告发来的涉案手机后就开始使用,至2019年11月25日晚,手机电源键发生凹陷,无法正常使用。郭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联系卖家某数码旗舰店解决问题,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均未得到满意处理结果。

  郭某某遂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起诉,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购买的该涉案苹果手机系改装机,某数码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于2020年5月15日判决:某数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郭某某购物款4979元;郭某某将该手机退还某数码公司;某数码公司支付原告郭某某购物价款的三倍赔偿金14937元。

  因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2020年6月24日,该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存款20283.42元(含诉讼费和迟延履行金)。2020年6月28日,该院将执行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某。案件顺利执结。

  当天还通报了某设备公司申请执行某化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白某某申请执行河南某化学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杨某申请执行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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