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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价有依据 河南出台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21-10-13 09:29:52来源: 大河网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建设好、管理好工程研究中心,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10月1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注意到,《办法》共计七章二十八条,对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包括组织管理、申报、认定、运行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行为进行了严谨、翔实的规定。

  工程研究中心是啥?

  主要任务有哪些?

  所谓工程中心,是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构建一流创新生态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建设的研究开发主体。

  作为河南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关键工艺;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不断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技术产品和装备;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为企业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等提供支撑服务;承接各类主体委托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研究产业技术标准;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为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做好技术、人才和成果的储备。

  申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认定有什么程?

  记者获悉,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八项条件: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点领域及相关要求;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技术或重大科技成果,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具有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评估或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

  记者获悉,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办法》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中心。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对各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经第三方机构评审并综合研究后,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拟认定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发文予以认定。

  两年评价一次

  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办法》明确,工程中心实行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运行评价制度,原则上每两年评价一次。在评价程序上,工程中心需将评价材料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有关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中心上报的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随后确认并公布评价结果。

  记者获悉,工程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85分(不含85分)之间为合格;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为基本合格。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若工程中心连续两次评价结果均为基本合格,则会被撤销工程中心资格。此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会被撤销资格:运行评价结果不合格;逾期不报送评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因违反《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规受到处罚;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工程中心被依法终止。

  河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旨在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打造产业创新优势和创新生态优势,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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