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河南古籍走进“春天里”
2022-04-24 08:46:02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河南古籍走进“春天里”(行走河南·读懂中国)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促进古籍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2022年,“古籍保护”也首次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河南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久远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使得河南不仅是文物古迹大省,也是史料典籍大省。做好古籍保护与传承,不仅可以守住文化宝藏,更有利于增进亿万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力。

  古籍保护:守住文化遗珠

  从远古时代口口相传的“河图洛书”,到先秦典籍《诗经》《周易》;从秦汉时期的秦汉简牍,到五代北宋的雕版印刷,河南古籍源远流长。

  据不完全统计,从先秦文献到明清私家诗文诸集,河南现存古籍大约有百万部之多。这其中,地方志因记述了某一地域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情况,具有很高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在平顶山市宝丰县西大街,有一处古色古香的建筑,它是民营企业家曹二虎创建的书画研究院。在建筑的三楼,有个方志博物馆,78组整齐的书架上,摆满了从全国各地搜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2800多个县市的方志类图书,其中不少是珍本和绝版,弥足珍贵。

  宝丰方志博物馆馆长何清怀说:“从2012年建馆至今,我们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保护这些古籍,免费向公众开放,想为史志爱好者提供交流空间,也为子孙后代保存资料。”

  经过岁月的洗礼,有些古籍残破不可避免,甚至纸散字碎,无法翻阅。那么,如何让这些残破的古籍得以继续保存?

  在河南省图书馆古籍修复室,修复师们给出了答案。他们安静、细致地为需要修复的古籍拍照、核书、拆书、补洞……每个步骤都急不得重不得,破损严重的古籍,一本就要花费几年时间才能修复完成。

  “这些古籍,记载着一段段历史,承载着华夏文明的生动记忆。我们要做的就是‘用心补新’,为后人留下翔实可靠的文献资料,守住我们灿烂的文化遗珠。”该馆资深古籍修复师夏国军说。

  古籍出版:拉近古今距离

  我省在全国较早成立了全省古籍整理规划办公室,组建了以出版古籍图书为主的专业出版机构——中州书画社,即中州古籍出版社的前身。相继整理出版了一大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古籍图书,如“中州名家集”“中州文献”丛书、清代我省第一部长篇小说《歧路灯》、反映“天下之中”嵩山文化的《嵩岳文献丛刊》以及一批河南古旧方志等。

  进入新时代,古籍出版触“网”升级,曾在旧纸古字中打转的古籍整理、出版,迈进了数字化出版时代,出版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

  作为专业从事古籍整理及学术著作出版的地方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既坚持古籍整理出版的核心业务,又根据时代和市场需求,出版了一批人们喜闻乐见的读物,让古籍活起来,让民众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

  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国学经典”丛书100种,所选皆为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出版10年来一直畅销,销售码洋已过亿。其中,国学经典·典藏版《周礼》《近思录》,已走上国家领导人的书架。

  古籍是传世经典,整理出版古籍,构筑起古人与今人的交流桥梁,能将经典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人的日常生活。

  承续新篇:展示多彩之美

  2021年,央视推出了《典籍里的中国》,成为热门综艺节目之一。它让古籍走出“深闺”,以创新的方式,开启了一场跨越古今的对话。

  古为今用,服务当代。利用信息传播技术和新媒体手段,让沉睡于图书馆、藏书楼里的古籍走出来、活起来、火起来,带给人们精神给养,为新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提供生生不息的思想动能。

  继承应该创新,保护还要推广。面对未来,我省将尽快搭建古籍出版智慧云平台,推广数字化、活态化古籍模式,让古籍与文创、文旅融合,让古籍与影视、非遗联姻。广泛开展中华典籍诵读工程,大力推广“书香中国”方案,扎实举办河南典籍入社区、进课堂、到乡村活动。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这其中,古籍保护与传承,任重而道远。(河南日报记者 胡春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