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洛阳市首家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化解矛盾300余起
2022-06-16 16:57:21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雨晴责编: 胡晓萌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深走实,人民生活矛盾调解成效成为衡量工作成果与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标尺,洛阳市洛龙区紧盯群众生活中矛盾聚焦多发领域,成立全市首家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多元矛盾调解机制、专业化调解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提升街道、社区治理水平。

洛阳市首家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化解矛盾300余起_fororder_图片11

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收到物业公司和业主赠送的锦旗

  6月15日,来自洛阳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将锦旗送至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原来,2022年3月,洛阳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所服务小区居民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即将诉诸法庭。当时,业内人士建议矛盾双方将诉状前移至化解中心进行调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居民和物业方一起找到了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金牌矛盾调解员赵武庆。

  “当日,我们就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过现场面对面询问和背靠背释法说理,我们发现矛盾根源在于居民将开发商罝业公司存在的问题迁怒于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前期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诉至法庭。”赵武庆介绍说,“我们经过调解协商后,给出了原额交付后按比例返还奖励这一解决方案。最终,矛盾双方达成一致,避免了进一步进入司法程序。”

洛阳市首家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化解矛盾300余起_fororder_图片12

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与物业公司、业主交流

  “调解员赵武庆多次详细了解纠纷细节,准确把握业主心理状态和产生纠纷的法理误区,在调节过程中非常高效专业,节省了大量解决矛盾的时间,充分保障了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洛阳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浩良说。

洛阳市首家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化解矛盾300余起_fororder_图片13

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2021年六月,在洛龙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开元路街道、洛龙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全市首家物业领域纠纷街道级矛盾调解中心。该中心工作范围涉及调解重大物业矛盾纠纷、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物业行业矛盾纠纷排查调研等,中心专职持证调解员均有长时间法务工作与矛盾调解实践经历,“实战”经验极为丰富。

  开元路司法所所长牛华亮表示,目前,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坚持定期对矛盾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沟通技巧等进行系统提升。与此同时,该中心坚持在各小区宣传《民法典》中的物业管理条例等内容,并现场接受居民咨询,对于有可能产生矛盾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入手、早化解,将业主合理诉求进行收集整理转达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工作建议,尽可能减少服务隐患和矛盾升级以及民转刑案件发生。

  据悉,2021年成立至今,开元路街道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化解纠纷300多起,一般案件化解率在80%以上、复杂沉积案件化解率在65%左右,有效进行了诉源治理,并得到居民小区业主以及行业物业公司广泛好评,对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起到良好推动作用,有效维护了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矛盾调解中心的成立是推动诉源治理以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也是将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延伸至基层的有益探索,和打造‘无讼社区’的创新尝试。”开元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王武涛表示,“随后,我们将切实依据居民诉求,拓展调解受理范围,以优质高效的诉前调解服务,促进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持续走深走实。”(文/图 姚嘉慧)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