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周口鹿邑: “双创”助推产业升级 “归雁”带富一方乡邻
2022-09-13 09:59:27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邓高靖责编: 胡晓萌

  原标题:鹿邑: “双创”助推产业升级 “归雁”带富一方乡邻(这些河南经验被国务院点赞)

  编者按

  9月7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表扬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和地方的通报》,对河南省10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单位和地方的工作给予配套激励,涉及交通投资、“双创”工作、老工业基地改造、乡村振兴等方面。这10项工作,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果。9月13日起,河南日报将开设专栏,宣传成功经验、推介优秀做法、推广先进典型,以真抓实干、改革创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获赞原因▶▶

  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9月9日,中秋假期前一天,周口市鹿邑县开发区大新化妆用具有限公司院内一片忙碌景象,装箱、封包、装货柜一气呵成,满满一货柜的化妆刷即将从这里发出,运往非洲市场。

  “公司原先给知名品牌做代加工,现在转为培育自主品牌。这批订单虽只有50万美元,但标志着我们在开发非洲市场上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该公司董事长丁文举说。

  丁文举是鹿邑县试量镇人,18岁外出打工,走南闯北尝试过10多种行业,20多年间,凭借一股不服输的拼劲,生意做得风生水起,2015年已在浙江湖州拥有价值数千万元的产业,在当地小有名气。

  彼时,“中国化妆刷之乡”鹿邑县正抢抓新一轮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规划建设占地1500亩的化妆刷产业园,提供土地、贷款、房租等诸多优惠政策,吸引全国各地鹿邑籍化妆刷企业老板返乡创业。

  丁文举自小对化妆刷就很熟悉,也曾涉猎过化妆刷行业。2016年年初,家乡的考察团来浙江招商,丁文举受邀参加县情推介会。在乡情乡音的感召、优惠政策的吸引和鹿邑县委、县政府的诚心邀请下,丁文举决定返乡发展,年底在鹿邑县开发区投资建设大新化妆用具有限公司。

  对于招回来的化妆刷企业,鹿邑推出了一系列“筑巢”措施全程护航,让老乡安心顺心暖心舒心。县里每年拿出5000万元作为返乡创业发展基金,解决老乡们的融资难题;兑现每平方米93元的新建厂房补贴和每平方米5元的房租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优化土地配置,“量体裁衣”满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

  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短短一年间,大新化妆用具有限公司实现盈利,随后利润更是连年翻番。目前,公司年产值超过4000万元,产品远销10多个国家和地区。

  “自己富不算富,我还要带动乡亲们一起致富!”丁文举介绍,公司还在各乡镇设立了扶贫车间和代工点近20个,带动500多个村民从事尾毛化妆刷加工。

  “以前我在外地打工,没法照顾家里老人,现在回村里做尾毛加工,收入较为可观,加工点有工人38名,每人每月能挣四五千元。”张店镇加工点负责人郭刘勇说。

  “立足返乡经济,鹿邑探索出了‘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带动就业者’的‘双创’典型模式,由‘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返乡一人、带富一方’转变。”鹿邑县人社局返乡创业服务股股长杨昆介绍,2018年鹿邑入选全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近年来两次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河南省政府给予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全县化妆刷产业飞速发展。

  如今,鹿邑县化妆刷产业园入驻企业157家,年销售额突破130亿元,带动相关经营主体1000多家,吸引尾毛产业技术工人1.8万人。鹿邑县制定的化妆刷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此类产品地方标准的空白,“中国化妆刷之乡”成功升级为“中国化妆刷之城”。

  一个集产品研发、标准制修订、品牌创建于一体的化妆刷产业集群正加速崛起。(河南日报记者 方化祎 李昊 通讯员 李小伟 于新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