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红色车辆的白色奥迪车前部完好无损
市政人员正在维修被撞坏的路灯
核心提示丨5月3日凌晨,洛阳市孟津县黄河大道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东3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孟津县公安局通过“平安孟津”官方微博两次发布“情况通报”,对事件进行了还原。
5月6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赶到事发现场一探究竟。
再次通报
案由加上“涉嫌寻衅滋事”
“5·3”案件发生当天,孟津县公安局在“平安孟津”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2018年5月3日零时许,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警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县城黄河大道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东约30米处一辆红色江淮牌轿车严重损坏,事故致4人死亡(1男3女)、2人受伤。目前,伤者正在接受医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该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5月6日中午12时许,孟津县“5·3”联合工作组发布“关于孟津县‘5·3’案件最新情况通报”部分如下:
现初步查明:5月2日晚,乔某晶(女,26岁)、梁某娇(女,25岁)、李某(女,24岁)在孟津县城城西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因邻桌饮酒猜拳、唱歌吵闹,梁某娇与邻桌许某楠(男,22岁)、邱某涵(女,22岁,许某楠女友)等人一度发生争吵。当晚11时40分许,乔某晶等人离开时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撕扯。许某楠遂打电话让其初中同学王某宁(男,22岁)、姚某浩(男,22岁),朋友李某佳(男,23岁)赶往现场,并到烧烤店厨房找出剖鱼刀。本欲驾驶豫COC5**轿车离开的店主乔某旗见状后顾不上熄火,下车予以阻止。
随后,同在该烧烤店与他人饮酒的邢某峰(男,31岁)看见其朋友梁某娇与许某楠、邱某涵二人发生争执,便驾驶店主乔某旗的轿车,拉乔某晶、梁某娇、李某驶离现场。许某楠即让已赶到现场的王某宁、姚某浩、李某佳驾乘豫C130*、豫CB79*两辆轿车在后追赶。当邢某峰驾车行至黄河大道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附近时,车辆失控侧滑冲上人行道,导致行人许某凡、朱某利以及乘车人乔某晶、李某死亡,邢某峰、梁某娇受伤。
目前,许某楠、王某宁、李某佳、姚某浩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于案发当天被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邢某峰血液酒精含量为124.4mg/100ml,属醉酒驾驶,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因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第二现场
夫妻家门口遭遇飞来横祸
事故发生后,记者来到了5月3日凌晨发生事故的现场,现场市政人员正在进行路灯的维修更换,在机动车道牙上还清楚地留有车辆撞向道牙留下的黑色印记。
市政人员告诉记者:损毁的路灯正是那天晚上发生车祸撞的,车撞倒了一棵树苗后才停下。
记者注意到,从电线杆至小树苗被撞倒处约有10米的距离。附近一位商户告诉记者:事发当晚一对夫妇遭受无妄之灾,“一人可能是被撞倒的路灯砸到,一人可能是被压在了车底下。”
“死亡的两名路人是夫妻,许某凡60多岁,妻子朱某利40多岁,与他们一起生活的还有两个孩子。两名路人是沿黄河大道由西向东在人行道上步行,被撞的位置就在家门口(金安小区),两人当时应该是准备回家。”
在金安小区里,记者见到了死者许某凡儿子许强(化名)等人,据他介绍说,他父亲和继母结婚后育有两个孩子,至今尚未成年。许强说,由于他们没有与父亲一同居住,所以事发当晚并不知情,直到5月3日上午10时许,有朋友打电话来,才得知父亲和继母出事了。
此外,记者从孟津县人民医院获悉,受伤的两人(梁某,邢某)已被送入重症监护室,“两人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查看视频
躲避电动车导致车辆侧滑
5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黄河大道中段一单位门前见到了死者乔某晶的弟弟乔明(化名)及其父母亲。据乔明介绍说,姐姐身高1.7米,尚未结婚。
乔明说,姐姐出事的地点在黄河大道上,事故地点往前再走200米的距离就是孟津县城关派出所,“他们(姐姐)沿黄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死者家属认为,在逃离过程中,三名女孩乘坐的车辆仍遭到对方车辆追逐、撞击,随后车辆严重侧滑失控。
5月6日下午,大河报记者再次来到孟津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采访。
在孟津县公安局,记者看到了后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视频显示,事发当晚,一辆白色奥迪车在追赶一辆红色两厢轿车,另一辆追赶的车紧随白色奥迪之后,可以清晰地看到,后车在追逐前方红色轿车过程中没有发生碰撞。
在红色轿车经过黄河大道与小浪底大道交叉口时,视频中出现一辆电动摩托车,红色轿车在躲避电动摩托车时向左急打方向盘,绕过电动摩托车后,红色轿车车身出现晃动,随后失控发生侧滑。后方车辆随即离开现场。
大河报记者在孟津县一停车场内见到了追逐红色车辆的白色奥迪车,该车辆前部完好无损。民警介绍说,前方车辆为红色车辆,如果发生追尾碰撞,后方白色奥迪车肯定有损伤或有红色痕迹,“但白色奥迪车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机现已被刑拘。”
【对话烧烤店主】
并未借车给邢某峰
5月6日晚8时许,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见到了大圣烧烤广场的店主。
据店主介绍,5月2日晚,他准备开车离开时,听到自家烧烤店的包间内有两桌顾客发生争吵,“靠内桌的顾客(乔某晶等人)因为觉得靠外桌的顾客在学抖音唱歌,发出声音较吵,与他们发生了争执。”
“我看到双方有推搡行为就赶紧上前制止,双方并没有打起来。”店主说,看到发生这种情况后,担心事态严重,他连忙劝说乔某晶等人先行离开。
当店主护送乔某晶等人到烧烤店大门口时,其中一名女孩称,自己的提包落在包间内,店主又跟随该女孩到包间取回提包,“我就怕他们再发生冲突。”
在此期间,双方未再发生冲突,乔某晶等人与外桌顾客相距20余米,“因为内桌顾客说了一名外桌顾客的女友,导致外桌一名男性顾客情绪十分激动,他从我们厨房内拿了一把长约10厘米的剖鱼刀出来。看到他拿刀出来,我们也怕他拿我们刀做傻事,给我们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烧烤店的四个人呈扇形围着这名男子,男子拿着手机打电话叫人。我们也不敢距离他太近,怕他伤住我们,只要双方不再发生冲突就行。”店主说。
据店主介绍,20余分钟后,两辆轿车沿黄河大道自东向西驶来,看到对方有人来帮忙,害怕吃亏的乔某晶等人在未经店主同意的情况下,由当晚在店内喝过酒的邢某峰驾驶店主的红色江淮轿车“逃跑”,“之后发生事故的事情我也是后来才听说。”
对于网络上说,店主和邢某峰是朋友关系并借车给邢某峰助三名女孩逃跑的说法,店主表示:“我和邢某峰只是认识,并未借车给他。当时我的车就停在路旁,准备驾车回家发生这事,钥匙在车上,没有熄火。邢某峰等人看到对方有人来,估计是害怕,就私自将我的车开走,我追出来时,我的车已经距离我200米远,已经追不上了。”
对于双方是否有打架的情况,是否有人调戏乔某晶等情况,店主表示:“发生冲突后,双方互有推搡,并未打架,也没有人调戏乔某晶等人。持刀男子后来又将刀丢在地上,我们将刀收走了,怕出事。”此外,店主表示:“最初看到网络上发布的内容后,我心里挺不舒服,但是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心情,我不愿再对外解释什么。这件事已经对我造成很大的影响,家里的亲友从网上得知此事后,不停地打电话询问我,我一个一个解释情况。这几天,我也不愿回烧烤店住了,都住在外面。”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焦勐董楠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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