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前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资金;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十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经济惩罚。
河南日报讯: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要实行空气质量月排名,并给予奖惩。5月22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开了《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并通报了今年4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根据该办法,我省行政区域内18个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104个县(市),按照当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值从低向高进行排序。环境空气质量分值综合考虑当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及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两项指标。连续三个月排名前三的省辖市、排名前二十的县(市),由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予以表扬和奖励。
对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靠后的市、县(市),则予以惩处。对当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政府发警示函,进行预警提示。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的省辖市、排名后二十名的县(市、区)政府公开约谈政府负责人;其中被约谈省辖市排名最后一名、县(市、区)排名后十名政府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根据通报公布的我省今年4月份的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按照空气质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顺序,省辖市中前三名为平顶山、开封、周口,后三名为三门峡、安阳、鹤壁。按照空气质量由好到差的顺序,前二十名的县(市)包括商城、栾川、鲁山等,后二十名的县(市)包括孟州、获嘉、辉县等。(记者赵力文)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