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生态名片熠熠闪光 绿色发展步履铿锵

2018-05-31 10:45:53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赵滢溪

  多年以来,鹤壁带给外界的印象长期停留在“黑色经济”层面。作为全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典型的资源型城市,这座城市因煤而建、因煤而兴,但长期的煤炭开采,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曾经“出门捂脸、吃饭盖碗”的尴尬,凸显了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渴望与无奈。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鹤壁的出路在哪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来自省环保厅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鹤壁市优良天数47天,位居全省第二,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一;2017年全年,该市优良天数达225天,同比增加21天;往前追溯至2016年,鹤壁市优良天数204天,较全省平均水平多7天,在全省7个通道城市中优良天数、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排名第一;此外,淇河水质在全省城市河流水质排名中继续保持第一,省统计局刚刚公布的《2016年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中,鹤壁市生态文明建设公众满意程度位居全省第三……

  “在转型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将生态文明之城建设放在品质‘三城’建设首位。”鹤壁市委、市政府立下庄严承诺,推动鹤壁这座曾经的“煤城”向“绿城”华丽转身。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由于地处太行山东麓和华北平原过渡地带,2017年3月鹤壁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28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鹤壁市区域传输贡献大,污染物易于累积却难以扩散。此外,由于主城区东西两侧分别是京港澳高速公路和国道107线,过境交通源对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短时间内不易改变现状。

  严峻的治污形势,考验的不仅是决心和勇气,还有理念与担当。鹤壁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与环保专家团队紧密合作,力求精准、科学治污;全市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合力攻坚,环境监察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成功实现了2017年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1天达225天,在全省7个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圆满收官。

  5月2日,“大考”结果公布: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评估考核结果中,我省的鹤壁等3个城市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细则》要求,鹤壁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要下降18%以上;重污染天数要减少15%以上。据统计,该市PM2.5平均浓度2016年秋冬季为103微克/立方米,2017年秋冬季为72微克/立方米,下降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1%,降幅完成率167%,居“2+26”城市第7位;重污染天数2016年秋冬季为36天,2017年秋冬季为15天,减少21天,同比减少58.3%,降幅完成率高达389%。

  精准科学有效治污

  “鹤壁市环境本底值低,下降空间小、下降难度大。唯有科学研判,精准治污,加大力度,快速反应,效果才会更加明显。”鹤壁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专家组组长杨明分析。

  “以前,环保部门的管控措施相对粗放,现场检查还要通过查看企业生产记录、用电负荷等情况去判断。如果生产记录不够规范,那么督查的可操作性就很不理想。”鹤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保艳告诉记者。

  为了提升管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2017年以来,鹤壁市投资3000万元安装83台六参数(PM10、PM2.5、CO、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微型站,对全市的环境质量进行全覆盖、网格化的精准监控,形成了集监测、预警、指挥、执法、管理于一体的环境监管模式,实现由单一部门治理向协同治理、共同治理转变。

  “鹤煤大道与衡山路交叉口点位,AQI:58,级别:良。”5月11日,记者在鹤壁市网格化精准监测平台上点击查看淇滨区某微型站的状态,PM10、PM2.5、SO2、O3、NO2、CO等动态数据一目了然。

  “市里聘请了专家,24小时关注全市83个微型站的数据变化,并实时提供治理建议。同时,我们将每个微型站都设为一个网格,配备‘一长三员’(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负责落实专家治理建议,相较过去而言管控更加科学、快速和精准。”鹤壁市环保局副局长洪波表示,通过传感监控设备提供的大数据支持,环保部门能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各项污染物减排量的精确数字。这样一来,检查督查有了决策依据,企业该如何执行也一目了然。

  将人防与技防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正是鹤壁市开展精准科学有效治污的秘诀——

  穿城而过的国道107线,以及连接新老城区的快速通道和东大线(安阳东积善至鹤壁大赉店)是鹤壁市道路扬尘的主要污染源,该市在国道107线建立了过境车辆尾气检测站,沿路开展净空行动,空中喷、机器扫、人工拖,确保了冬天不结冰、夏天不积水、常年保洁不扬尘。

  新中源陶瓷是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陶瓷园区最大的陶瓷生产企业,2017年率先完成了“煤改气”。“目前,我们的两条生产线已全部改造完成。虽然追加投资近400万元,生产成本每平方米增加3元左右,但是生产清洁了,环境改善了,周边群众的满意度也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石林陶瓷园区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该园区共有6家企业完成“煤改气”改造,剩余未完成企业预计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引领企业生产流程的全面改造,进而促进全市的精准科学有效治污。2016年至2017年,鹤壁市关闭退出矿井5对,淘汰产能159万吨/年。2017年,该市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063家,全部4家燃煤发电企业完成脱硫、脱硝、除尘及超低排放改造,全部10家水泥企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鹤壁市还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全市新增公交车194台、出租车673台,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协同推进人民富裕、经济增长、环境美丽,鹤壁的观念在嬗变,绿色发展之路步履铿锵。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淇水滺滺,桧楫松舟。”淇河这条从诗经中流淌出来的河流,伴随中华文明走过了几千年,被鹤壁人视为“生命河”“母亲河”。

  淇河上游的上峪乡桑园村,原本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当地人依靠传统种植业生活,收入微薄。2016年,当地政府利用山水自然资源重点打造了桑园特色小镇,依靠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迅速成为了鹤壁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热门休闲去处。自2017年5月开业以来,桑园小镇接待游客逾300万人次,营业额超6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00个,带动贫困户就业57人,非贫困户就业200余人,辐射带动周边8个村发展乡村旅游。

  桑园小镇的励志创业故事,终究离不开淇河的魅力。“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淇河,决不能让母亲河受到伤害。”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淇河的全域生态建设,坚持“保护第一、恢复生态,合理利用、促进发展,适度开发、造福群众”24字方针,自2002年就成立了专门的淇河保护组织机构,2012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并组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现已构建起功能较为完善、运行高效快捷的市、县、乡、村四级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管理体系。省环保厅2014年以来11次公布全省60条河流季度水质状况,淇河10次名列第一,常年保持二类以上水质,两个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如十数年如一日悉心呵护淇河一般,对待环境违法行为,鹤壁市亦始终坚持“零容忍”——畅通有奖举报热线,该市2017年受理环境举报案件828起,依靠环境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环境监察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58人次,检查企业数2551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04起。鹤壁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办理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0起,刑事拘留12人,行政拘留160人。

  成功创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一张张闪光的名片,将鹤壁这座既古老又年轻的城市装点得熠熠生辉。迈进生态文明新时代,绿色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青山未老,绿水可期,鹤壁这座曾经的“煤城”正在化茧成蝶,沿着绿色发展大道奔向前方,为子孙后代许下天蓝地绿水净的大美山川。  □本报记者郭戈本报通讯员李旭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