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由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购买的一架全新波音737-800型飞机抵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本报记者王铮摄
飞机租赁业务持续落地表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软硬环境正在日趋完善和成熟。——马洪斌中原资产负责人
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一周年之际,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本土租赁飞机业务再下一单,为我省“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一份特殊的“礼物”
6月12日,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航租”)和厦航集团河北航空有限公司关于一架波音737-800飞机经营性租赁项目在郑州机场正式完成交割,飞机租赁期限为8年。
这是由中原航租引进的我省第二架经营性租赁飞机。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17年8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获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当年12月28日,由该公司引进的首架经营性租赁空客飞机成功交付,标志着河南本土飞机租赁业务实现零的突破。
一年时间里,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飞机租赁业从零起步,相继落地两单飞机租赁业务,中原航租也和空客、波音全球两大飞机制造商以及国内主要航空集团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流程样本初步形成
首单飞机租赁业务落地时,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首次通过本地SPV(特殊目的公司)采用保税租赁进口的方式操作,缺乏经验,许多环节需要“特事特办”。仅隔半年时间,第二架租赁飞机就顺利落地,变化何在?
变化源于飞机租赁业务流程初步形成。据了解,在河南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支持下,海关、边防、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经过多次协商,就飞机租赁保税入关环节达成共识,租赁飞机入关模式基本确立。
飞机租赁融资模式形成。从成功发行1.42亿美元境外高级无抵押债券到启动30亿元综合债券计划,再到与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分别签订1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中原航租近来一直致力于构建航空金融体系。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针对此次飞机融资,提供了专业、高效的资金支持,保障了飞机如期交付,双方在飞机租赁业务融资、结算等方面逐渐形成稳定、成熟的合作模式。
正是得益于流程的优化与飞机租赁融资模式的形成,本次租赁项目从竞争招标、合同谈判、资金到位、接机检查、入关办理,全部流程一气呵成。
一架飞机拉动一个产业
飞机租赁可以吸引银行、券商、咨询公司等多种服务机构,拉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打造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飞机租赁业态环境,正是这一年来我省飞机租赁业发展带来的变化之一。
在多部门支持下,中原航租总结梳理出整套飞机租赁业务流程的关键。比如出入境航空器怎样备案、三关入境如何申报等,并给出了相应的操作指引。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专门成立了飞机租赁产业服务公司,为飞机租赁业务提供全面专业保障。
航空经济的核心是航空公司和飞机租赁,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航空租赁行业机队规模已达3300余架。对于刚起步的河南来说,飞机租赁市场机遇与挑战同在。“飞机租赁业务持续落地表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软硬环境正在日趋完善和成熟。”中原资产负责人马洪斌说。(记者樊霞)
专家点评
中原资产两单租赁飞机业务落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飞机租赁业的发展意义深远。
飞机租赁是郑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城市的抓手,也是“双枢纽”战略落地的手段。郑州是“一带一路”上重要的航空节点城市,建设航空金融中心必将极大提高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融资效率,带动飞机租赁业发展。发展航空租赁业务不仅有利于提升金融创新和现代服务业水平,还能提升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影响力带动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飞机租赁是郑州发展枢纽经济的突破口。枢纽经济的核心是形成一体化规模化资源聚集平台,具有高度的产业集群化组织特征。而航空租赁业务恰恰能有效带动航空设备制造维修等关联产业发展,对于正在建设国际重要航空枢纽和内陆开放门户的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具有现实意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副院长郝爱民)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