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第五次交通“体检”成果公布

2018-06-21 10:15:00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赵滢溪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

北三环东三环互通式立交桥 记者 周甬 摄

  郑州日报讯:昨日,市城乡规划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郑州市第五次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成果报告。该报告将为我市开展下一轮交通规划编制提供基础依据。

  “井+环”快速路系统

  基本建成

  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以来,我市交通投资大幅增长。2016年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476亿元,约为2010年的3倍。“井+环”的城市快速路系统基本建成,支线路网不断完善,道路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底全市道路规模为1932公里,较2010年增长约45%。地面公交取得了快速发展,2016年底公交线路运营长度为4600公里,较2010年增长29%;轨道交通告别空白时代,形成了由3条线、93.6公里构成的基本骨干线网。

  中心城区日出行

  总量达1350万人次

  2017年中心城区工作日常住人口出行总量达到1350万人次/日,较2010年增长13%。出行需求总量的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2006年至2016年我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3%,该增速在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中位居第8位。居民出行距离不断增长,平均出行距离达到5.9公里,较2010年增长7.3%。早高峰时段,西向东方向的出行量是东向西的1.6倍;其中,轨道交通出行的方向不均衡特征更加明显,西向东方向的出行量是东向西的2.7倍。

  午高峰出行比例

  较2010年降低

  随着出行距离的不断增长,人们中午回家的出行需求降低,通勤类出行强度随之降低,午高峰出行比例较2010年降低4.1%。互联网及现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购物、外出就餐等生活类出行强度有所下降。通勤类及生活类出行强度的下降导致了人均出行率的降低:2010年工作日人均出行次数为2.86次,本次调查显示工作日人均出行次数为2.73次,较2010年下降4.5%。在出行目的构成中,居民的购物、外出就餐等生活类出行比例首次超过了上下班、上下学等通勤类出行比例。

  私人小汽车保有量

  达到272万辆

  小汽车发展呈现出高速度增长、高密度聚集、高强度使用的“三高”特征;2017年底,私人小汽车保有量达到272万辆,较2010年增长了3倍多;中心城区面积仅占全市的16%,但小汽车保有量占全市一半以上;小汽车出行中5公里以下的出行占比高达36%,较2010年增加10个百分点,小汽车短距离过度使用的现象十分严重。居民出行中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3.7%,较2010年提高了18.7个百分点;其中小汽车出行比例2017年达到21.7%,比2010年提高了14.2个百分点。2017年,中心城区早高峰路网平均运行速度为22.6公里/小时,较2012年提升了15.3%。

  共享单车占自行车

  出行总量45%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型运输业态近年来取得快速发展。这次调查显示,2017年,全市共享单车的出行比例达到4.2%,在全部自行车出行总量中占比45%;网约车出行比例达到1%,占全部出租汽车出行比例达28%。

  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地位明显提升

  与2010年相比,我市对外交通格局和地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随着郑州东站的开通,郑州站客运压力日趋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缓解,郑州东站在郑州铁路客运中的分担率达到28%。我市高铁枢纽城市的地位进一步提升。2017年新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已突破2400万人次,在全国各机场排名中跻身第13位;货邮吞吐量已突破50万吨,跻身全国第7位。

  交通管理亟待加强

  未来将坚持公交优先

  调查成果显示,近年来我市的交通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井+环”快速路系统的建成,对平衡中心城区的路网流量,分担跨区的出行需求,提升高峰时段的通行效率,具有显著成效。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问题,例如交通秩序综合管理仍有待加强,公共交通仍面临挑战等。在下阶段城市规划建设中,规划部门将坚持推进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为我市城市与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力的保障。

  ■相关链接

  第五次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工作于2017年组织实施,从前期筹备、调查实施到数据分析及成果编制,历经一年多时间。

  调查内容共包括15个具体的专项,包括城市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人员出行、车辆出行、道路运行、公共交通、停车、客货运等各个方面;调查范围覆盖全市域;收集分析了手机数据、公交刷卡及GPS数据、地铁刷卡数据、出租车GPS数据、道路交通流量监测数据、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数据、停车管理系统数据、公路客货运车辆GPS数据等共20余项多源大数据;动用调查员6000余人次,访问各类人员共计14万余人。(记者 黄永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