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警重点整治七类车 建设八条示范路

2018-07-03 09:33:39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大河报讯:核心提示|7月2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给郑州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从6月21日起,郑州已开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

  重点治理区域以及对象

  此次治理的重点范围和区域为市内五区以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火车站地区范围内的堵点、乱点。

  据了解,重点治理车辆及人员主要包括:

  (1)“七类车”: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

  (2)“工程运输车辆”: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

  (3)非机动车

  (4)行人(含拦车发广告、拦车乞讨等人员)

  对“七类车”的治理力度加大

  郑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常态化整治,持续不断高压治理,并借助网格化管理优势,以火车站地区、市内主干道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大对“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通告整治范畴内的车辆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车辆;

  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

  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一律“三教育一采集”

  据了解,交警将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机动车“一让”“两牌”“两闯”“三驾”“三黑”“四乱”集中整治

  1.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郑州交警将加强交通高峰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疏导,把警力部署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将在市区主要道路上加密安装电子抓拍设备,利用科技手段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

  2.假牌、套牌

  对于机动车使用假牌、套牌、挪用号牌,交警将查扣使用的假牌、套牌、挪用号牌,对于非法改装报废机动车的,交警将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力争使假牌、套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闯红灯、闯禁行

  对于闯红灯、闯禁行,加大对“水泥罐车、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闯禁行、闯红灯的查处力度。从严治理“摩托车、改装摩托车”闯禁行违法行为,选定以学校、城市东区空旷场地等为治理重点区域,组建专项治理小分队,查扣一批违法车辆,处罚一批违法驾驶人。

  4.酒驾、醉驾、毒驾

  对于酒驾、醉驾、毒驾,交警将集中警力、装备在“三驾”违法行为高发的酒吧、饭店、迪厅等场所周边区域,以及农村“三驾”高发区域进行突查、常查。

  5.黑渣土车、黑出租车、黑停车场对于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黑渣土车,交警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依法查处。各交警大队除了对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以外,还将渣土车所属单位、车号、驾驶人等信息汇总后报市环保局,纳入渣土车单位、车辆、驾驶人信用评价计分管理,渣土车单位信用考评分值低于60分时,列为“黑榜”失信单位,推送至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对“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现一辆、处罚一辆、扣留一辆。此外,各交警大队配合市停管中心对市区路内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进行排查摸底,重新施画停车泊位,实行编号管理。

  对未在停管中心备案的“黑停车场”,移交城管部门予以查处。对影响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黑停车场”,移交

  各区(开发区)予以取缔。

  6.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乱鸣笛

  对于违法停车,交警将在全市违法停车治理工作的重点治理区域(医院、学校周边区域道路;各批发市场、商场周边区域道路;各地铁站点周边道路;公共停车场周边道路;新建城区沿街道路),以点带面,采取拖移、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针对性措施,坚决肃清五种恶性违法停车现象。

  对于机动车随意变道,交警对全市各路口进行梳理摸排,加密电子抓拍设备,利用电子警察和360抓拍等设备进行摄录取证。

  对于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各交警大队夜间执勤执法工作中,在视线良好、车流量大、路面较宽的路段设卡盘查。

  对于禁鸣区鸣喇叭,各交警大队白天组织专业队伍,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夜间集中开展治理行动,打击鸣笛交通违法行为。

  建设八条示范路

  据了解,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还将建设以下八条示范路:

  金水路(河医立交桥北下桥口至金水立交桥东下桥口段);

  花园路(农业路至金水路段);

  嵩山路(淮河路至棉纺路段);

  中原路(嵩山路至京广路段);

  紫荆山路(陇海路至金水路段);

  文化路(农业路至北环路段);

  花园北路(农业路至三全路段);

  金水东路(金水立交桥至107辅道段)

  这八条示范路的交通基础设施、智慧交通设施,信息采集设备、电子抓拍设备、卡口设备、电子警察设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将达到全覆盖,并设置更加合理规范。(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通讯员 邢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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