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宅用地出让复垦券使用范围调整

2018-08-16 10:12:07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赵滢溪

  郑州日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8月20日起,郑州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和高新区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以及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出让成交价高于600万元/亩的商品住宅用地,除安置房外,全部纳入复垦券使用范围。

  这意味着,所有参与上述区域住宅用地竞买的房地产企业,今后全部要预留一部分费用购买复垦券,才能最终完成建房所需土地的竞买。

  使用复垦券助推脱贫攻坚

  “复垦券”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贫困老区等县,在腾退农村宅基地或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节余出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通俗讲,就是郑州盖房子用掉的农用地,要在全省这些偏远农村地区补出同样面积的农用地,保证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平衡。

  省政府决定在郑州实行房企拿地“持券(复垦券)准入”,可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筹措更多资金,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复垦券分A类B类,在郑州使用的是A类复垦券。

  郑州最早开始实行复垦券是2017年1月15日。当时政策规定,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在办理“农转用”手续时未使用复垦券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需“持券准入”,即土地竞买人必须提前购买与出让土地同等新增面积的复垦券,才能参与土地竞买。 省政府首批拍卖交易的6000亩宅基地,当时起始价为16万元/亩。

  复垦券使用范围面积有调整

  这次政策调整,最大的变化是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首次纳入使用复垦券范围。2017年复垦券政策开始执行时,仅限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这次把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纳入是最新的变化,但规定三地成交价高于600万元/亩的商品住宅用地才需要使用复垦券。

  其次是复垦券使用面积有调整。2017年1月15日初次政策规定,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土地竞买人必须提前购买与出让土地同等新增面积的复垦券。新政策规定,将按出让宗地总面积计算,这意味着房企拿地需要的复垦券数量比以前有所增加。比如,过去拍一块100亩的地,其中80亩已经是建设用地,房企拍地只需要在剩余20亩新增农地变建设用地的部分使用复垦券;调整之后,需要按出让宗地面积100亩全额使用复垦券。

  非安置用地拍地时可不持复垦券

  新规定也调整了拍地时A类复垦券持有比例,降低拍地门槛。但拍地成功后,需要补齐出让宗地所需复垦券。

  过去政策规定,市内五区及东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房企拍地时需持有所需土地面积50%的复垦券才有资格参与竞买。这样,有相当一部分房企需要提前购买较大量的复垦券,会占压一定资金。

  新政策规定:上述区域出让宗地需使用A券面积小于200亩的,土地竞买人持有出让宗地所需A券面积的30%可参与竞拍;出让宗地需使用A券面积超过200亩(含200亩)的,土地竞买人持有A券60亩即可参与竞拍。这等于降低了拍卖时资格门槛。

  新政策同时规定:民生项目中安置用地以外商品住宅用地,以及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用地,土地竞买人不受持有A券数量限制参与竞拍。这意味着,房企竞买非安置房的用地,以及在新增三市(县)买用地,拍地时暂时没有持有复垦券也有资格参加。

  复垦券不足按上年最高价补齐

  新政策最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土地竞买成功后,持有A券不足的竞得人,需要按当年之前(当年未交易的延续至上一年)A类复垦券最高成交价补齐出让宗地所需复垦券。

  新政策规定,在土地竞拍结束后,需补充复垦券的竞得人,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开区和高新区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核查所持复垦券数量,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所需复垦券数量,并将需补充A券价款转入指定账号。

  今后,相关方面在土地出让方案、出让公告、竞买文件中将明确竞得人提供A券的相关事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供A券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记者 黄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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