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9月1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河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我省全面推行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群众和企业同一种电子证照只需要提交一次,就可在多个政府部门间互通使用,这意味着群众和企业办事有望“零跑腿”。
长期以来,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大量纸质证照的提交和流转,造成资源浪费和审批效率低下。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我省按照“省市分建、省级集中”的要求,分别建设省、市两级综合电子证照库,用于存储电子证照目录数据、电子证照内容数据以及电子证照文件等。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并包含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目前我省企业电子证照特别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率先完成电子化转换。
电子证照转起来,网上办事自然快起来。《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证照应用单位应积极引导服务对象使用电子证照,支持通过网络提交电子证照。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凡对于采用数据共享方式能够获得电子证照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证照。(记者 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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