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从本月开始,企业冠省名,不用来回跑,在哪里注册就在哪里审批通过;企业核名不再预先核准,而是自己上网“一键搞定”……10月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推出三项便民举措,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办事流程,力促“一次办妥”。
便捷!企业冠省名称核准权全面放开
记者从省工商局注册处了解到,从本月起,省局委托除本局外的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冠省名称企业的名称核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企业冠省名称“谁登记、谁核准”。这意味着,凡想冠“河南”名称的企业,注册登记今后不再来回跑,只需到当地市(县、区)级工商部门就近即可办理。
“早在多年前,冠省名称核准权省局已经下放到航空港区、省直管县等30多个工商部门,这次是全面放开。主要立足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少跑腿,一次办妥。”省工商局注册处主任科员张煊告诉记者。
创举!企业注册无需“预先核名”,自主申报“一键搞定”
企业核名是注册登记的第一步。多数企业对预先核名较折腾表示“很伤心”。省工商局《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10月起,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情形除外。”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原来企业需要先核名再办理登记,现在两个环节简化成一个环节,直接自主申报就可以了。网络系统会及时匹配相关数据和法规要求,帮助企业成功申报。”省工商局注册处处长靳薇说。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企业可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上自行进行名称查询、比对、选用,并自主申报名称。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字号不得超过10个汉字。需要注意的是,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词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这些字词的企业名称不得通过自主申报方式登记。
精简!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瘦身为“一纸承诺”
企业经营场所申报也变得更简单,但更考验企业诚信度!省工商局通知要求,在全省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申请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设立或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证明即可,无需再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杨书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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