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近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办公室(简称“全国普法办”)发布消息,由郑州巩义市公安局组织拍摄的微视频《我与宪法》,经过层层把关和严格评审,在全国各地上报的1.7万余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三等奖,这是巩义市微视频近年来获得的最高奖项,创造了网络宣传的新纪录。
据悉,自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在全国组织了《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巩义市司法局、市网信办迅速响应,在全市进行了部署。
巩义市公安局积极参与宪法学习宣传,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兆甲,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该局专门成立了创作团队,挖掘巩义市公安干警实干创新的实践,记录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的事例。创作团队与巩义市乐众传媒公司合作,用镜头展现干警本色、记录爱民真情,用专业和器材,以及尽善尽美的匠心,保证了视频的创意和每一帧画面的品质。评委评价说,巩义市上报的微视频“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符合活动要求”。
据了解,微视频《我与宪法》杀青后,巩义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等组织市电视台、市手机台,市内商业互联网信息平台,以及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在市民群众中进行了广泛展播,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据了解,巩义市在全省县级单位中,是网络宣传作品获奖“大户”。2015年,河南省举办首届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征集活动,巩义市创作的网络小说《噩梦醒来》,以及《“最美校长”张全举:教育从爱开始》等3篇网络新闻稿件,就斩获了奖项。2017年,巩义市推荐的《大玩家》在网络小说类,《巩义MV版〈成都〉,你一定要听听!》在微信类,《志愿者之歌》在网络歌曲类,荣获全省网络作品“七个一工程”奖。(文 刘永伟 周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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