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心”怎么建? 做“塔尖城市”和“经济极核”

2019-07-05 09:03:54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刘征宇

  跻身国家中心城市行列,就是要成为国家城市体系中综合实力最强的“塔尖城市”和“经济极核”。于郑州而言,对标全国、引领中部,这是“国家中心城市”应有的姿态和荣耀。

  7月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把郑州打造成为我省参与全球竞争、集聚高端资源的战略平台,形成我省的核心增长极,引领带动中原城市群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

  城市目标——推进“三中心一枢纽一门户”建设

  站在国家城镇体系的最高层级, “塔尖城市”郑州势必要肩负国家使命、代表国家形象、引领区域发展,主要任务是加快推进“三中心一枢纽一门户”建设,即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中心、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国际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门户。

  《意见》指出,这是郑州城市综合实力的全面跃升——

  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中心,是对“硬功夫”的锻造,建设全国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数字经济区域总部和创新中心集群、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推广应用先行区等;

  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则是对“软实力”的打磨,举办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支持举办世界遗产、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等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

  与此同时,当郑州全球“交通圈”和“交往圈”不断扩大,一个立体化网络交通体系将随之构筑完善,河南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城市经济——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

  “郑中心”不仅是中原城市群的“发动机”,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河南围绕提升郑州龙头引领作用和综合竞争力,优先支持郑州争取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先支持省级布局向郑州倾斜,不断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

  《意见》指出,郑州要辐射周边、活跃全局,实实在在显示出中原腹地的重要力量。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中西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建立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省、市、校联动推进机制;建设全国5G产业发展先行区和创新应用示范区,支持开展智慧医疗、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领域5G示范应用;

  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全国区域金融中心,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创新;培育新兴服务业集聚高地,支持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会展城,争取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永久会址落户郑州。

  城市动力——机遇在创新人才是关键

  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如何为城市未来找到持久动力,从而保证城市发展的速度、质量和可持续性?

  《意见》指出,机遇在创新,人才是关键。创新是第一动力。推进郑开双创走廊建设,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落户;在郑开双创走廊规划建设合作办学高教园区,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或设立学院;支持郑州申建国家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人才是重要支撑。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争取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和外籍人士国际客运联程中转、144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和工作居留直通车制度,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人才管理、股权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城市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建筑可以阅读,街区适合漫步,城市始终有温度,这是城市给予人们的美好遐想。

  《意见》指出,郑州要建设具有创新活力、人文魅力、生态智慧、开放包容的国家中心城市,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跨层级跨区域整合资源。建立省、市重大公共设施规划衔接、需求对接和建设联动机制,推动省、市两级重大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建立郑州大都市区产业、生态环保、交通、创新等领域专项协作机制。

  优化经济社会管理。加大文化、环保等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力度,依法赋予郑州市自主权;研究制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探索赋予其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郑州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