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了解到,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河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一批专项资金,助力企业研发、企业技术创新引导、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相关项目。
据了解,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的函》(豫科资〔2020〕81号)、《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豫财科〔2020〕30号)以及企业2020年研发预算情况,河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55701万元。
另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1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的函》(豫科资〔2020〕81号),河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补)经费预算12785万元。
此外,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函》(豫农函〔2020〕82号),河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9679万元。(大河网政务记者 王怡潇 张磊)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