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增速首次居全国第一 前2个月河南外贸进出口总值1337.8亿元
3月11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海关数据获知,2021年前2个月,河南外贸进出口总值1337.8亿元,较2020年同期(下同)增长125.4%,高于全国整体增速93.2个百分点。进出口总值居全国第8,中西部第1;进出口增速历史首次居全国第1。
其中出口831.8亿元,增长128.8%,高出全国出口平均水平78.7个百分点;进口506亿元,增长120.1%,高出全国进口平均水平105.6个百分点。贸易顺差325.8亿元,扩大143.7%。
加工贸易增速最快、所占比重大幅提升
2021年前2个月,河南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921.9亿元,增长185.5%,占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68.9%,占比增加14.5个百分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374.9亿元,增长50.6%,占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8%,占比减少13.9个百分点。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35.8亿元,增长110.2%。
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位居第一
2021年前2个月,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06.4亿元,增长125.3%,占同期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52.8%;民营企业进出口531.8亿元,增长155.2%,占39.8%;国有企业进出口89亿元,增长27.6%。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306.5亿元,增长80.7%
2021年前2个月,河南对美国进出口294.2亿元,增长361.8%;对东盟进出口161.2亿元,增长73.5%;对欧盟(27国,不含英国)进出口150.9亿元,增长87.7%;同期,对我国台湾地区、韩国进出口分别为123.7亿元、121.5亿元,分别增长155.8%和281.8%。此外,前2个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306.5亿元,增长80.7%。
手机、发制品是河南主要出口产品
手机、劳动力密集产品、人发制品是河南主要出口产品。2021年前2个月,河南机电产品出口613.9亿元,增长159.4%,其中手机出口536.7亿元,增长194%,占同期全省出口总值的64.5%;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7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43.4亿元,增长53.3%,其中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13.1亿元,增长44%;服装出口10.1亿元,增长3.9%;家具出口11.9亿元,增长137.6%。同期,人发制品出口26亿元,增长114.4%。
铝材出口16.9亿元,增长29%。集成电路、音视频零件、金属矿砂是河南主要的进口商品。2021年前2个月,河南集成电路进口179.8亿元,增长177.8%;音视频设备及其零件进口60.3亿元,增长138%,二者合计占全省进口的47.4%。金属矿及矿砂进口72.8亿元,增长42.8%。此外,化妆品进口8.8亿元,增长83.9%;原油进口8.8亿元,增长5.6%。前2个月,河南手机、集成电路和音视频零件等3项商品进出口值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8.1%。
郑州、济源、许昌进出口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
全省18个地市进出口均保持增长,郑州、济源、许昌进出口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前2个月,郑州市进出口1028.7亿元,增长162.4%,占同期全省进出口值的76.9%。济源进出口总值61.1亿元,增长214.2%。三门峡34.6亿元,增长15.3%。许昌31.6亿元增长,146.6%。焦作22.9亿元,增长11.9%。从增速方面看,济源、郑州、许昌进出口增速均超过全省外贸增速平均水平。(大河网记者 贺志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