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农房灾后 重建技术指导意见
8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针对灾后原址重建、同村异地新建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该局出台《农房灾后重建技术指导意见》。
《意见》从农房科学选址、注重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符合抗震设防、防火、防涝等建设标准,到结构形式、地基基础、主要建筑材料等具体要求,再到周边道路、环境、管线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将促进灾后农房原址重建、同村异地新建的科学、有序、快速推进。
《意见》明确,灾后原址重建、同村异地新建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应注重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建筑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控制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灾后农房重建应进行专业设计,也可采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通用设计图集,房屋规划建筑防火设计应满足《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房屋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符合抗震设防、防涝等安全要求。
《意见》倡导灾后农房重建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需求和生活习惯,力求环境友好,提高人居水准,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可试点建设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利用建筑,以及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农村新型住宅。(郑州日报记者 曹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